也就是說,畢瀅根本沒有辭職,依然是張丹峰的經紀人,他們當年只是為了平息輿論才使出了緩兵之計。
畢瀅在和張丹峰住豪華套房,洪欣卻因年齡增長接不到合適的戲,無奈之下現身小縣城商演,在露天的簡陋環境中賣力演出。殊不知,她辛苦賺來的錢,很可能都被老公拿來養小三了。
出軌和家暴一樣,只有零次和無數次,讓大家不理解的是,洪欣為何一再忍讓,堅決不離婚?
網友們猜測有兩個關鍵原因:一、張丹峰與畢瀅有可能早就秘密轉移財產了,財政大權在小三手中,原配洪欣一旦選擇離婚,很可能分不到什麼錢。
不過,張丹峰曾多次否認轉移財產一事。
二、洪欣與張丹峰的女兒年齡尚小,正是需要父愛的時候,離婚影響孩子的成長環境。除了小女兒之外,洪欣與前夫莫少聰生的兒子也很喜歡繼父張丹峰,他從小就覺得這是自己的親生爸爸,後來還把名字改為張鎬濂,跟著繼父姓。
洪欣是一個很疼愛兒女的母親,兩個孩子也的確很喜歡張丹峰,他們至今不離婚,可能就是不想傷害孩子。
張丹峰確實是一個好父親,他經常陪孩子們四處玩耍,不缺席他們的成長。
張鎬濂曾表示做過最後悔的事就是和爸爸吵架的時候,說他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其實他知道張丹峰一直把自己當親生兒子對待,此後再也沒說過這種話。
《魯豫有約》中,張丹峰聽到兒子的道歉後當場灑淚,他坦言自己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從小和媽媽相依為命,所以性格內向,懂鎬濂的內心多麼缺乏父愛,所以想要給兒子更多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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