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編輯劇透社:iss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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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最新報道,香港藝人、TVB知名男星楊明因「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8天、停牌兩年、罰款3000元,即時服刑。
據了解,楊明在富貴女友莊思明的陪同下現身法庭,從媒體拍攝的照片可以看到,兩人神色都比較緊張。
但很遺憾,楊明的上訴還是被駁回,最終維持了原判。當法官宣判最後結果時,楊明面色一沉,雙手握成了拳頭。之後還看向了自己的女友,隨即拿出身上的財物交給莊思明。
莊思明面色也特別低沉,內心肯定有太多的難過。但還是安慰和叮囑了楊明幾句,之後便被挺警押走,等候囚審車押送到香港荔枝角收押所等待服刑。
其實,楊明早在2020年的8月就在香港發生了車禍,當時引發了外界熱議。車禍發生後,楊明多次被法院召喚出庭。而他也進行了保釋,因為各種原因,案件遲遲沒有宣判結果。
最開始楊明被判了「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以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三項罪名。
最初楊明對於三項罪名都不承認,但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只承認了「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罪名,堅決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所以案件也一推再推。
楊明當時發生車禍時,外界都在猜測他是酒駕。因為從媒體拍攝的現場圖片可以看到,他整個人完全處於神智不清的狀態,連走路都需要警察攙扶。
但車禍發生後,楊明本人否認酒駕。聲稱自己因為工作太忙碌,整個人比較疲憊,所以導致精神狀態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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