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12月22日,TVB男星楊明不小心駕駛一案審判結果出爐,楊明被判入獄18天、停牌2年。
法院不再給上訴機會,要求楊明將隨身物品交給親屬後,吩咐庭警將其押走,由囚車押送至收押所等待服刑。法官表示:「案中不小心駕駛罪的證據鐵證如山,楊的反覆認罪答辯顯示他的悔意只是一般。陳官又指,原審裁判官判楊監禁18天監禁和停牌兩年,並無原則性犯錯,判刑亦非明顯過重。」
據了解,楊明在2020年8月1日於馬己仙峽道出車禍,獲救後承認自己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罪,但是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
此案前前後後訴訟了2年,楊明起初就否認拒絕提供尿液樣本罪,雖然該罪名被裁定不成立,但法院就楊明承認的兩罪判刑18天,楊明的律師曾表示「自己向楊明提供不恰當的法律意見。」,楊明隨即在法庭上推翻認罪答辯,一度獲釋不用還押。
不過,經過2年爭辯,楊明最終獲罪,不僅要入獄18天,還要交納2000元港幣的罰款,以及10萬港元的保證金。
原來楊明不是第一次出事,早在2005年和2008年就存在酒駕和刑事損壞定罪記錄、超速、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被罰款等行為,所以法官決定不再饒恕。
律師在庭上表示「人誰無過」,之前的案底已過去15年,他已成長,希望法庭給他一次機會。
法官則回應,供詞顯示楊明曾受酒精影響,到場的警員亦聞到有酒氣,形容楊明開車就像「無人駕駛」。
41歲的楊明本名林明樂,是TVB第13屆藝員訓練班,因在《娛樂反斗星》與康華模仿謝霆鋒及王菲而打開知名度,被評為「翻版謝霆鋒」。
楊明先後拍攝《創世紀》《少年四大名捕》《使徒行者3》《鐵探》《忠奸人》上百部電視劇,曾獲TVB「飛躍進步男藝員」獎,是一位非常有前途的TVB男星。
楊明出車禍被調查後,TVB並沒有放棄他,而是讓他參與拍攝《逆天奇案》《伙記辦大事》等,去年還提名最佳男主角和最佳男配角。
在感情方面,楊明是人生贏家,先後和陳敏之、阮兒、Joanna等人相戀,2016年與大馬拿督千金莊思明交往,在楊明受審的兩年裡,莊思明不離不棄陪伴男友出庭,甚至表示今年計劃結婚,但最終還是眼睜睜看著男友被押上囚車,送往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