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楷
2007年,19歲的梁洛施認識41歲李澤楷,2年生3子,她想嫁入豪門,李澤楷卻說:「我爸不同意」,最後給了10億分手費。
梁洛施帶著兒子和分手費,遠走加拿大。
不僅如此,李澤楷每個月還要給孩子6000萬撫養費,和多套豪宅。
果然,豪門不好進。[淚奔]
汪小菲
而汪小菲,過去一年替大S支付房貸、水電費,甚至保姆、司機的工資,從帳單中顯示,他總共給了 4000 多萬新台幣,摺合人民幣就是 900 多萬,平均一個月75萬。
這還是,大s放棄酒店股權換來的。
在女明星中,真的不算多。
還不夠大S買條裙子。
不過,他應該也盡力了,畢竟,除了前妻,還要給現任買房子,太不容易了。[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