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趙懷蔓,是個地道的農村人,父母過世的早,所以我十四歲時就和哥哥一起來城裡打工了,因為年齡小,好多打工的地方不收我,沒辦法,我最後只能待在一家私人的餐館,給他們刷盤子刷碗,那時候一個月工資幾百塊錢,我幾乎是一分錢都不用,因為餐館是包吃包住的,用錢的地方也沒有。
哥哥對我特別好,每到換季就帶我去商場給我挑兩件衣服,我工作特別細致,老闆娘他們也是善良的,太重的活也不讓我干,就這樣我在那個餐館待了四年,其實在那邊工作久了,也對老闆娘他們產生了感情,可老闆娘懷孕了,他們決定回老家去做個小生意,他們臨走時還送了好多不要的東西給我,我特別感激。
沒了工作,我又得重新去找,哥哥也是在這一年結婚了,因為哥哥在城裡唯一的親人就是我,所以我把掙的萬把塊全部給了哥哥,希望哥哥和嫂子能夠生活的美滿幸福,不用為錢發愁,我自己還好,又沒有什麼用錢的地方,哥哥是不要的,我撒謊說自己還有錢,其實我當時渾身上下就剩兩百塊了。
以前在老闆娘家吃飯還好,我不知道外面的飯原來賣的那麼貴,那些日子我一日三餐都只吃饅頭,渴了就喝白開水,我還買了一點鹹菜放在罐頭瓶里,就著一起吃,偶爾我嘴饞的厲害,也會買個包子。
就在我快撐不下去的時候,原來餐館的老闆娘給我打了個電話,叫我去她一個親戚的公司工作,她知道我平時捨不得花錢,還給我卡上打了兩百塊,讓我買套像樣的衣裳,我感動的說,等我掙了錢,我一定還你。
在公司工作可比刷盤子刷碗難多了,但是工資也高出不少,雖然我什麼都不會,可我相信我只要努力,就會有回報,每天我起早貪黑,第一個到公司,最後一個回家,除此之外,沒事時候看書學習,給自己充充電,我還學會了化妝,那些化妝品都是餐館老闆娘留給我的,當時她跟我說這些東西對女孩子很重要,我不以為意,不知道往臉上抹些紅的白的幹嘛,後來我才知道化妝不僅僅是為了好看,還有重要場合對別人的禮貌和尊重。
我工作的公司不斷的壯大,也會給我們培訓,每一次我都會拿個筆記本,記得滿滿當當的,然後拿回家後就一條條背下來。在培訓時候,我認識了一個男孩,也就是我現在的老公,因為他也是單親家庭,或許是這個原因,我們惺惺相惜,互相幫忙,他很會照顧人,我常常感覺他就像是哥哥的翻版,除了和哥哥的外貌不一樣,他會關心我餓不餓,累不累,會帶我去挑衣服,逗我開心,後來他跟我求婚,我問了哥哥,哥哥沒有反對,我就嫁給他了。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