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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錢買房買車寫兒媳名,不用誇我好,都是兒媳應得的

2023-01-02 12:04     言諾     3776

我拿錢買房買車寫兒媳名,不用誇我好,都是兒媳應得的

結婚到底給多少彩禮,往往是由父母雙方根據兒子或女兒的經濟條件來決定,有很多已經訂婚的小兩口,卻因為彩禮或嫁妝在訂婚宴上鬧得不可開交,最後不了了之。

我兒子結婚的時候情況很特殊,雖然我是個通情達理的人,但當時兒子兒媳倆結婚確實沒有給兒媳彩禮。

我拿錢買房買車寫兒媳名,不用誇我好,都是兒媳應得的

先從我自己說起吧,我姓李,今天已經63了,老伴兒早早就因為意外離開了人世。雖然我早就從單位退休,但是一直閒不下來,不是做些小生意就是開一些店鋪,希望能夠多掙這些錢。

剛剛從單位離退的時候,單位承諾給我每個月4000塊錢的退休金,這在我們當地二線小城市已經算是很高的保障水平了。我卻沒有停留在享受生活的階段,希望能夠通過繼續奮鬥,體現自身更大的價值。

當時剛開始創業的時候生活很苦,因為店鋪需要各種運營,每個月4000塊錢的退休金根本不夠本,但是我又一心想把這件事情做好,把我的服裝店面做大做強,於是將之前給兒子攢的彩禮統統都投到了店面里。

當年店鋪還未做起來的時候,我付出了很多心血,50多歲的女人每天在外面風吹日曬的跑業務,幾乎都是住在了店裡,因為我的服裝店主要提供的是勞保這一模塊的貨物,所以大多數的大客戶都需要親自過去洽談相關事宜。

在兒子的一些事兒上,我沒有操過多少心,但兒子懂事又乖巧,自己學習的自律性極高,不僅在高中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我們本地的一所211大學,而且在一畢業就考上了當地的公務員。

兒子二十四五的時候找到了一個對象,他倆在談了兩年之後,雙方都萌生了結婚的想法。因為兒子對象的家裡面催婚催的比較急,所以兩個人想儘快完婚,於是我和對方父母就商量著要不要吃一頓親家飯,再來決定一下兩個孩子的事情。

然而衝突就在飯桌上發生了。

我承認確實我也有做的不對的地方,彼時的我創業初期還未成功,不僅身上沒有一分錢,甚至還欠著幾萬塊錢的外債,兒子以為我沒有動他之前的彩禮錢,才貿然請兩家人都出來吃了飯。

兒子對象的父母說按照當地最低的標準18萬彩禮給就行,三金什麼的都可以不要,只要他們兩個孩子有地方住,有車開就完全夠了。然而當時我身上別說18萬,就連8萬塊錢也拿不出來,於是我說兩個孩子的事情能不能再緩緩,親家問要還多久,我說怎麼著也得緩個兩三年吧。

畢竟我那個店鋪就算真做起來,兩三年以後才能掙回這18萬塊錢的彩禮錢,沒想到親家母一聽就怒了,表示女孩子有幾個兩三年可以等要辦就辦,不能辦就趁早滾蛋!

這時我也不太服氣,說了些類似「你是嫁閨女又不是賣閨女,要這麼多彩禮幹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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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熱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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