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每月給我3000,讓我房子過戶給他孫子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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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伴每月給我3000,讓我把房子過戶給他孫子上學,我甩回三千:臉真大

再婚老伴每月給我3000,讓我房子過戶給他孫子上學

「好馬不吃回頭草,好人不賴舊房子。」

可這年頭,有的人不是馬也不是好人,偏偏還想騎著你一輩子,換了槽再來分你一碗糧。

我叫黃瑞芳,六十二歲,喪偶十年,有一兒一女。

丈夫走得早,我一邊在郵局當櫃員一邊帶孩子,苦了大半生,好在兒子靠自己成了公務員,女兒嫁得不錯,如今也算過上了安心的日子。

五年前,我認識了現在這位「老伴」韓致國。

那時他也喪偶多年,老實穩重,會做飯、會修水電,每月還主動給我生活費,說是「男人就得管家」。

我起初有些顧慮,但他說不打結婚證,彼此搭伴,日子合得來比什麼都重要。

我想著老來有個伴也好,便同意了。

這一同居,就是四年多。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前不久。

他孫子韓明澤考上了本市重點小學,只因戶口不在片區,學籍無法落檔。

那晚吃飯,韓致國突然說:「芳芳啊,咱這房子是學區房,要不……把房產證過戶給我孫子,好讓他順利上學?」

我一時沒聽懂:「房產證?我這房子寫的是我自己啊。」

他放下筷子,低聲道:「我不是白讓你過,咱不是每月都給你三千嘛,也沒虧著你。」

我手裡筷子當場掉了下來。

我花半生供出這套房,退休後捨不得賣,每塊瓷磚都是自己當年打地鋪住進來慢慢添的。

可如今他口中卻成了:「每月三千,換你一整套房」。

我盯著他:「你說得好聽,是我『拿』了你三千?你來我這住,不掏房租不繳物業不買菜,你兒子兒媳年年過節連人影都不見,一個月三千,還真當我是保姆了?」

他臉一沉:「我孫子才六歲,我總不能眼睜睜看他讀不了好學校吧。」

我冷笑,把他那張當月才給的三千塊甩到他碗邊:「那你拿這三千,去你兒子那兒換個學區房看看,看看你孫子值不值這個價。」

第二天,我收拾了他的衣物,放在陽台。

他愣愣站在門口半晌,說:「你是真翻臉了。」

我平靜地回應:「致國,咱相識一場,這幾年我沒虧待你,但你把我的信任當人情籌碼,就真走錯了這條路。」

事後他試圖求和,甚至讓鄰居勸我,說「不過是間房子罷了」。我笑說:「是啊,不過是間房子,他真不稀罕,就不會盯了四年。」

現在我每天上老年大學,上插花課、練太極,晚飯後和孫子視頻通話,偶爾在陽台吹風,看看夕陽,心也靜了。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你給他茶,他想喝湯;你給他飯,他伸手要鍋。

人得有分寸,情分不能透支,更不能用幾張鈔票綁架半輩子血汗的屋檐。

再婚不圖誰養你,但最起碼,別想著「啃你」。

世上的道理最明白不過:你讓他三分,他還你貪心滿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