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市場經濟發展中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呢
但是,他組織不能替代自組織作用,正如建構秩序無法替代自發秩序。典型如東北老工業基地問題,至今尚未能解決,支持振興之措成效甚微,南北差距進一步擴大。重要原因就在於一些低效但龐大臃腫的組織不但自身沒有深化分工,還阻礙了其他組織的出現和發展。東北的這些大型國企是分工他組織下的產物,在初期聚集了大量的物力和財力,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支撐,演化成為重要的重工業製造基地。
這些大型企業具有強大的空間集聚作用,企業的布局演化為城市的布局。由於其獨特地位,既以絕對優勢獲得生產資源,又吸納大量的就業人口,企業的興衰幾乎等同於當地經濟的興衰。區域的社會經濟生活圍繞著這些大型企業展開的,在一定時期或一定階段,不斷演化出新的分工,服務於企業的生產需要和企業員工的生活需求。而且,為了維護分工體系的穩定,也形成了適宜他組織演化的制度環境。

而且,在分工專業化中提升人力資源和技術進步也因組織缺乏活力而停滯,長期他組織指導下「包保」屬性難以改變,導致技術進步跟不上產業發展的冗員產生。這就使得當地政府不得不持續使用他組織手段,避免企業倒閉和社會失業。
那麼,新興產業的培育和引進,不但面臨著非市場化的固化思維、歧視配置的生產資源,更面臨著不適宜產業發展需要的當地勞動力市場,因此難以生存乃至壯大。分工演化停滯,經濟持續蕭條。秩序是由分工演化形成和擴展,而制度則脫胎於秩序,是自組織和他組織共同演化的產物。分工協作是一種秩序,源於互通有無、彌補自身不足的自發行為。

「看不見的手」產生的是非意圖性的結果,分工自組織演化所擴展的社會秩序無所謂「好」還是「壞」,只有是否「穩定」、「有效」。但對處於秩序的個人、組織和國家來說,結果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這取決於個人和組織自身利益時所處的制度環境。制度是維護他組織所認可的秩序,以期達到他組織的意圖,但沒有「無」秩序基礎的制度。
憑空制定、外來借鑑的制度會因為不接地氣而失去生存的土壤,不依據比較優勢形成的分工秩序而制定的經濟秩序難以有持續的生命力。由於對政府來說,分工協作可以獲得規模遞增收益,因而它就有動力形成制度去約束、引導、規範秩序本身及其環境,減少交易成本,鼓勵擴大協作的範圍,深化協作的程度。
好的制度是通過促進分工演化來促進經濟增長。而且,制度不是孤立靜止的,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促進分工發展的制度,需要基於分工演化的新要求順勢而變,為適應經濟規模變大和複雜度加深而動態調整。好的制度是在在市場起決定性作用下可以有效推動分工自組織演化,同時,具有促進經濟發展和就業穩定的兩大宏觀目標的政府,也發揮了重要的「他組織」促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