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准公婆過戶350萬房產,男友:你需要安全感,關我父母屁事?
一提到彩禮這兩個字,絕對可以引起一番爭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有的男人恨彩禮這兩個字入骨,認為要彩禮的人家都是賣女兒的,認為自己之所以娶不上老婆,就是因為彩禮的存在,嚷嚷著要取締彩禮錢。
有的男人則認為,給彩禮錢是自古以來就有的風俗,不是不可以接受,可是,價位要合情合理,不能獅子大開口,而且,彩禮錢理應是給小家庭的啟動金,無法接受女方父母扣下彩禮錢不讓女兒帶回來的行為。
至於女人,意見也是不統一的,有的女人覺得彩禮錢是必須要的,這能體現男方家對自己的重視,至於給自己還是父母,各有各的看法,有的女人則覺得彩禮錢是驗證對方是否愛自己最好用的手段,給得越多,說明對方越愛自己,是贊成父母索要高額彩禮的,還有的人覺得談錢傷感情,也不贊成彩禮的存在。
《幸好你沒嫁給他》中有這樣一句話:「雙方習俗的彩禮是多少錢,最後到底給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談論彩禮的時候,心裡打的到底是什麼小九九。」
一毛錢不拔,想要空手套白羊的男人,嫁不得,對付出過的東西會珍惜,對空手得來的會揮霍,這是人性。若是他娶你太容易了,婚後想讓他和婆家珍惜重視你,太難了,人性經不起考驗,婚姻經不起賭注。
可是,獅子大開口,打著我要安全感或者你愛我就該對我有求必應的旗號,索取巨額彩禮的女人,也最好別娶,不然,婚後也難以好好過日子。
更有甚者,打著我需要安全感的旗號,理直氣壯地盯上了男方父母辛辛苦苦幾十年的血汗錢,想要變成自己的,這樣的女人你若是娶了,你跟父母都得倒霉。
「大家來評評理啊,婚期都訂好了,我家請帖也發出去了,親戚朋友都同意參加婚禮了,他突然說不娶了,不要我女兒了,讓我家丟盡顏面,不該給補償嗎?憑什麼要回彩禮錢?這還是人嗎?」
昨晚,我散步的時候,經過一個小區門口,看到很多人圍在那裡,議論紛紛,一時好奇,也圍觀了上去,就看到了這麼一出。
01.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住在該小區的林女士的女兒何雯今年26歲了,與男友沈建明戀愛兩年了,去年開始談婚論嫁,婚期已定,就在月底。
自打婚期確定了之後,林女士一家就忙得不可開交的,開始籌備婚禮,既要準備嫁妝,購買家具家電的,本地還會給女兒陪嫁棉被等,又要發請帖,確定婚禮舉辦酒店,宴請賓客等。
目前,萬事俱備,啥也弄好了,就等著婚期到了,小兩口本來還約好了挑個好日子把結婚證扯了,可是,上個星期,男方出爾反爾,說不願意娶了,要求退婚。
林女士一家上門拜訪了好幾次,男方家退婚主意已定,林女士一家氣壞了,認為他們侮辱自己的女兒,不把他們一家當回事,讓他們顏面盡失,拒絕退還男方已經交付的10萬彩禮,說這是給自己女兒的精神損失補償費。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可是,男方家不樂意,認為之所以給彩禮錢,是因為要結婚,既然兩個人沒結成婚,那麼,彩禮錢就該全數退還。林女士一家堅持不退,把男方給拉黑了,男方一氣之下,就帶著父母找到了小區,在樓底下喊女友的名字。
聽完了林女士的控訴,一位年紀較大的阿姨轉頭問男方,為什麼要退婚,理由是什麼。
02.
沈建明聽完了林女士的控訴,沒有出言嘲諷林女士,也沒搭理自己的女朋友,而是跟大家講述起了事情經過。
「諸位,如果我不是真心想娶她的,而是在戲弄她,那為什麼會給彩禮錢呢?難道,我家錢多得沒地方花了,10萬塊錢也可以隨意給出去?」
原來,兩個人談婚論嫁,一切本來很順利,彩禮錢敲定得很快,可是,遇到婚房的事情,就出現了巨大的分歧。
起因是沈建明上高中的時候,父母在做生意,賺了不少錢,小有積蓄,他們眼光深遠,看中了尚未發展起來的城市西部地區,在那裡買了一套三居室。
十年過去了,那片區域通了地鐵,形成了商業區,房價自然也迅速漲了起來,而那套房子成為了雙學位學區房,是某重點小學和某重點初中的學區房。
「現在,這套房子價值在350萬左右,交通便利,有大型商場,周圍環境也不錯,距離她的公司也不遠,我父母提議,把這套房子作為婚房,讓我們小兩口居住,生兒育女,她同意了。」
扯到這裡,周圍人大概也明白沈建明跟女友的分歧在哪兒了,很明顯,是在名字上。
03.
「這套房子是否還清房貸了?女方家是否出裝修費了?女方是要求加名嗎?」
對於這三個問題,沈建明也給出了回答。首先,早在去年,沈建明帶女友回家之前,曾跟父母提到,自己與女友感情穩固,考慮結婚,沈建明的父母就拿出了積蓄,徹底還清了這套房子的房貸,為的就是不為了房貸的事情跟女方發生衝突,也就是說,這套房子無需小兩口還貸。
其次,這套房子本來就是沈建明父母給兒子準備的婚房,精裝修過,女方看房子的時候,沈建明的父母提到過,若是女方想要重新裝修,他們可以出錢的。而何雯對裝修風格並無異議,也沒提重新裝修的事情。
最後,何雯不是要加名,而是希望過戶,這套房子是在沈建明父母的名下,她以沒有安全感、孩子以後上學也需要為由,要求沈建明的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和兒媳婦。
「我女兒需要安全感,有錯嗎?這套房子跟我女兒沒有半點兒關係,萬一哪天你父母看我女兒不順眼了,就可以把我女兒趕出去,這樣的婚姻怎麼有安全感?」
「你需要安全感,關我父母屁事?你需要安全感,我父母就得拿175萬甚至更多去做賭注?你需要安全感,我父母不需要嗎?這套房子用光了我父母的積蓄,是我父母養老的保障,你需要安全感,我父母呢?」
眾人議論紛紛,大部分人都站在沈建明這邊,認為女方該退彩禮錢,可是,女方還不肯,沈建明忍無可忍,明確告訴女方,頂多月底,若是再看不到彩禮錢,就直接起訴了。
04.
作家韓梅梅曾說:「缺乏安全感,並不是多大的事,你只需要做一件事——永遠不要找別人要安全感。」
正如沈建明所說,女方需要安全感,他也需要,他父母也需要。他父母不欠女方的,沒義務拿畢生積蓄換來的房子去做賭注。
打著需要安全感的旗號算計男方父母財產的女人,娶不得,這樣的女人實在是太自私了,絲毫沒考慮過男方及其父母的感受,不適合做妻子。
至於彩禮錢該不該退,沈建明並無過錯,彩禮錢是為了結婚才存在的,既然兩個人不結婚了,彩禮錢自然該退還,哪怕是對簿公堂,沈建明也是占理的。
END.
風雲請你討論:你認為是沈建明有錯還是何雯有錯?何雯應該退還彩禮錢嗎?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