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連續四年向女主播轉帳18萬元,妻子要求女主播返還,法院判了
「我雖然不是著名女主播,但他是我的老粉兼大粉,常居打賞榜首位。」38歲的某平台女主播小霞坦然應對訴訟。
主要案情簡介
1997年5月1日,時年25歲的男子張大勇與剛滿20歲1個月的李曉梅,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李曉梅和張大勇婚後長期從事家具配送及安裝,其中張大勇負責財務,李曉梅負責安排配送,婚後二人感情較好。

2017年2月28日,張大勇通過網絡認識了某K歌平台的女主播小霞,因為感覺其長相甜美,歌聲動聽,向其打賞了9.9元。
隨著小霞與張大勇的互動交流和鼓勵,張大勇逐漸成為小霞的忠實粉絲,經常支持小霞的直播和唱歌。
後來,張大勇與小霞添加了微信,也經常通過微信向小霞轉帳,兩人還曾線下見面交流。

2021年5月1日,李曉梅在和張大勇討論結婚紀念日的事情時,發現張大勇還在看小霞的直接,與其發生爭吵。
通過不斷吵架和追問,張大勇承認近五年來一直關注、打賞、支持小霞的直播。
通過轉帳記錄等,李曉梅發現,張大勇是小霞的老粉兼大粉,常居打賞榜首位。
打賞的金額最少的一次金額是9.9元,最多的一次金額是5000元(只有唯一一次)。
更讓李曉梅氣憤的是,張大勇不僅四年多來通過微信向小霞轉帳18.3萬元,還有多筆轉帳金額都是「520」、「1314」等。
2021年7月19日,李曉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霞返還張大勇近四年來轉帳的18.3萬元。

本案爭議焦點
李曉梅訴稱:張大勇未經妻子李曉梅同意,私自向小霞交付夫妻共同財產,嚴重侵害了李曉梅的財產利益,要求判令小霞返還李曉梅財產18.3萬元。
張大勇作證:其從2017年至2021年,先後通過微信向小霞轉帳18.3萬元,轉帳的錢來源於和妻子李曉梅的夫妻共同財產,李曉梅對此不知情。

小霞辯稱:
第一,張大勇向其轉帳,屬於平台直播打賞的延續和方式的變更。案涉款項是小霞合法的勞動所得報酬,小霞不負有返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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