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霍建華已離婚?男方凈身出戶,失業3年精神失常?事有蹊蹺

近日,有媒體博主頻頻爆出猛料,霍建華和林心如已辦完離婚手續,林向霍索要10億贍養費,而一直「失業」在家的霍無法支付高額贍養費,精神狀態也貌似不正常,便選擇凈身出戶。
還有狗仔堅定地說,兩人已經離婚,大家不信可以去調查一下。

網友連線張大大,問兩人離婚事件真假,張大大緘口不言,以兩台ipone和兩台pad作為補償拒絕回答。但網友仍不死心,就算不要禮品也要知道兩人的狀況。無奈,張大大只能說,私底下聊。這屆網友還真是膽大心細,稱:當年容嬤嬤就沒扎錯一個壞人!

從老友變為夫妻,不知道兩人是否能逃過「七年之癢」,爆料真假難辨。往下看,自有答案!
從一開始,兩人的婚姻就不被人看好,儘管之後養了小海豚,但外界仍不覺得他們能走下去。結婚後的霍建華選擇在家照顧女兒,事業幾乎停滯,粉絲將霍的狀態遷怒於林心如。
網友拿出兩人共同出席活動的照片來說事,稱男方一臉不耐煩,全程沒有感情的互動。更有網友拿出霍建華公共場合「挖鼻孔」事件來力證他「精神失常」。

不得不說這波操作確實有點小題大做了。單凡正常的婚姻,哪有不吵架這一說呢?而且,只是挖鼻孔而已,是個人就會做的事情,上升到精神失常確實過分了。
明星婚變每年都有,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林心如和霍建華兩人的婚姻,讓蘿拉想起21年王力宏李靚蕾離婚,女方被凈身出戶的事件,這波操作真的是震驚吃瓜群眾!
把該吃的瓜吃完,也需要對現實的婚姻問題一探究竟!如何才能不被婚內PUA?如何掌控家庭「實權」?婚姻里這些事,一定不要羞於啟齒。

假如你是霍建華,應該如何做好婚姻規劃?
首先要明確婚後財產是什麼
我們先分清什麼是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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