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屍骨未寒,兒子用前妻賠償金討好現妻,婆婆為孫子霸氣討債
裴明在大學的時候談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可在快畢業時,兩個人卻分手了,女友為了出國甩了裴明,裴明為此沮喪了很久。
因為兩個人是初中同學,彼此也知根知底,也都到了適婚年紀,所以談了沒有多久,就見了雙方父母,談起了婚事。
小雲雖然人長得一般,但在事業單位工作,工作穩定福利待遇也不錯,而且她屬於一眼看上去就很賢惠的女人,公婆對她很滿意。
雙方父母很快商定了他們的結婚事宜,雙方父母各出了一半的錢,給他倆付了首 付買了婚房,房子一裝修好就定下了婚期,給他們辦了婚禮。
小雲是個賢惠孝順的女人,把家打理的井井有條,從來不用裴明操心,跟公婆也相處地很好,婆婆更是對兩個兒子說:「我這小兒媳婦就像我的女兒,貼心的很,你們沒有想到的,她都想到,前幾天我不小心扭了腰,我就揉了揉腰,小雲看見了,第 二天立馬帶我去醫院看,還陪著我去做理 療。」
結婚的第 三年小雲懷孕了,婆婆也是全程陪同照顧,伺候月子的時候,一個多月每一天的菜都不重樣,等小雲休完產假去上班,又主動幫兒子兒媳帶孫子。
小雲也很感動婆婆的付出,節假日公婆婆的生日,母親節父親節都會給公婆買禮物,也會給老公的大哥大嫂侄女買禮物,每次去婆婆家,也從來不會做甩手掌柜,都會幫婆婆一起幹活,跟老公結婚20多年,幾乎沒有跟婆婆紅過臉,跟妯娌相處的也很好。
所以小雲車禍去世,婆婆很傷心,她對小雲留下的賠償款還有和兒子的存款都看的很牢,覺得那都是她孫子的。

裴明和小嬌決定結婚,不過裴明 心裡清楚,小嬌這樣的兒媳婦自己的母親是不會同意的,他決定先瞞著母親,先和小嬌領了結婚證,生米煮成熟飯,母親也沒辦法。
他沒有告訴母親就和小嬌領了結婚證,並且花了20多萬給小嬌買了車,小嬌在和他領結婚證之前,要求他另外買一套房。
小嬌說:「房子是以前你跟你前妻住的,到處留著你前妻的影子,我可不願意住這裡,要不我們再買一套房,要不我們把這房子賣了,再買一套房子,哪怕買的是二手房,我也不介意。」
如果把老房子賣了,買新房的話肯定得買大一些,裴明 心裡知道自己手上的存款要買一套房子是遠遠不夠的,但這套房子是他跟前妻的共同財產,要賣這套房子,肯定會被母親知道,於是他想著不如用前妻留下的賠償款,付個首 付另外買套房子,自己以後賺錢了,把錢補上就行。
於是裴明從賠償金拿出70萬付首 付買了一套精裝修的房子,為了可以便宜點,他還把房主寫給了有第一套房資格的小嬌。
平時他和小嬌還有小嬌的女兒住在新房子裡,周末他再回原來的家陪兒子,由於他操作得當又沒有辦婚禮,一年多家裡沒有人不知道。
小嬌是個挺會花錢的女人,她又不工作,裴明的工資得養著連自己在內的四個人,小嬌,小嬌女兒和自己的兒子,還要還房 貸,慢慢每個月他的工資就不夠用了,又拿出前妻的賠償金用。
結果錢越用越多,不光花光了他和前妻原來存下的錢,還用了前妻的賠償金將近100萬,他知道,如果被母親知道自己挪用賠償金這件事就糟糕了,而且前岳父岳母和兒子應該也會對自己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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