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屍骨未寒,兒子用前妻賠償金討好現妻,婆婆為孫子霸氣討債
裴明想儘快補上這個窟窿,他就拿餘下賠償金的60多萬中的60萬,找到做投資的哥哥,希望哥哥可以給自己做投資,把挪用前妻的這100萬補上。
哥哥也沒有多問弟弟投資的這筆錢的來龍去脈,就幫著弟弟開始了投資,不過大哥把弟弟讓他投資的事情告訴了妻子,裴明嫂子和小雲生前很要好,覺得裴明拿出來投資的60萬有些蹊蹺,怕他用了小雲的賠償金,就把小叔讓老公做投資的事,好像無意似的透露給了婆婆。
老太太和小兒媳關係很好,她是大概知道小兒子家的存款,老太太知道兒子炒股虧了挺多錢,所以他家絕 對是沒有60萬存款,老太太覺得兒子肯定用了小雲的賠償金,這是她不允許的。
老太太是心裡藏不住事的人,她立馬就找到兒子問了這件事,結果問出來的事情出乎了她的意料,小兒子幾乎把小兒媳婦所有的賠償金都拿出來用了。
小兒子還瞞著她和老公偷偷摸摸領了結婚證,再次結了婚,這讓老太太更忍 無 可 忍,她一定要讓小兒子把小雲的159萬賠償金全部還清,而且要把小兒子和小兒媳原來的那套房過戶給她的大孫子。
老太太中氣十足的罵著小兒子:「你老婆的這159萬賠償金是分成三份的,大頭是你的兒子所有,還有你岳父岳母所有,當然你也有一份,如果你真的生病了,家裡沒有錢,你用這筆錢也無可厚非,但現在不是這樣的狀況,你的那筆錢其實也應該留給你的孫子。」
「你岳父岳母是好人,心疼女兒,也心疼自己的外孫,也心疼你這個女婿,女兒的賠償金,他們一分都不要,都留給你兒子,記住是留給你兒子的,不是留給你的。你岳父岳母對你好,難道你不應該對他們的女兒的兒子好嗎?」
「前妻屍骨未寒,你就交新女友結婚,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你老婆生前對你有多好,你忘了嗎?」
「就算你熬不住,要找個女人,也不該用你前妻的錢去討好你現在的老婆,你真是年紀大了,本領也大了,居然敢瞞著我們就領了結婚證,還用你前妻的錢給你現在的老婆買房買車,你還要臉嗎?你不要臉,你母親我還要臉呢!」
「小雲的賠償金你必須還回來,我不管你用任何方法,這是我孫子的,我孫子現在還小,還在上學,他不能像你這做老子的問責,我這做母親的可以,我要替我孫子守好這筆錢。」
老太太一字一句的對裴明說。
裴明心裡也清楚,自己用前妻的錢給現在的妻子買房是不對的,所以才會拿錢給自己的大哥,想儘快的補上這個窟窿,可沒想到被自己的母親發現了。
不管裴明如何保證,他會在兒子大學畢業之前把小雲的這筆賠償金補上,可他母親就是不幹,母親讓他賣了新買的房子,要不就把新買的房子過戶到他的兒子名下,否則他母親不幹,她要替孫子把小兒子裴明告上法 院。
我的總結:
這是我由真人真事改編的,說實話,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好婆婆並不多,絕大多數的婆婆都會幫著自己的兒子,雖然文中的婆婆要督促兒子歸還前兒媳婦的賠償金也是為了孫子,但同時她也是維護了自己的前兒媳。
誰說婆媳一定要是前世的冤家的?也有好的婆媳關係的。
很多夫妻生前很恩愛的夫妻,很奇怪如果妻子去世,很多丈夫會很快找人,也許是以前經歷過美好的感情生活,所以在感情上特別依賴人,特別需要另一半的撫慰。
妻子去世再找另一半無可厚非,這是法律允許的,但沒有和兒子商量,就挪用了前期所有的賠償款,這是不應該的,更何況這筆賠償金還用在現在的妻子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