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回老家掃墓,父親不允許我的女兒們祭祖,還讓我給侄子買房
我當然不願意:「憑什麼交給我辦?他又不是我兒子,我沒責任給他買房子!」
我父親也生氣了:「你要有兒子就好了,誰讓你媳婦不爭氣的。村裡那麼多好姑娘你不願意,非娶城裡的女人。上了幾年學,跟我講起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來了,什麼東西!昊昊是老趙家的根苗,你有錢不給他買房,給誰買?」

我被我父親的話氣得嗓門都高了。我父親嫌我沒兒子,家裡的三套自建房給了弟弟家兩套,我弟弟和他大兒子躍躍,住的都是我父親給的房子。我父母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也說了以後歸我弟弟,跟我沒關係。
老家的自建房都是我父親掙下的家產,他有權利隨意處置,我不爭。他自己的家產,哪怕都給了我弟弟一家我也不在乎。可他不該把主意打在我頭上,如果是給父母養老,那我義不容辭。可是讓我給侄子買房子,我做不到。
我說:「我有自己的孩子,自然給我的倆閨女買。我們夫妻都是規規矩矩的上班族,工資一般般。手裡沒什麼積蓄,就算有點錢,以後也要給她們置辦嫁妝,沒有多餘的給昊昊。」
我父親急了:「你給她們等於給外人!她們結了婚,生了孩子也是跟別人姓的,清明祭祖祭奠的也是別人的祖宗……」
我:「她們不結婚,不是也不能祭奠自己的祖宗嗎?她們就放一天假,早起開三個小時的車跟我回來掃墓,卻被親爺爺阻攔。說她們是女孩,上墳會讓祖宗不高興!是祖宗不高興,還是您不高興?」
我父親不理會我的話,堅持認為自己是對的。說我沒兒子,錢財家產遲早都是要給侄子的。早點給還能跟侄子們搞好關係,老了有個依靠。如果摳摳搜搜地不給,讓侄子們寒了心,老了沒人管我,死了都沒人起靈摔盆……

我父親的思想,以前我是有點認同的。每次回老家的時候,都會買很多東西。一半給父母,一半拿到了弟弟家。我侄子們過生日的時候,我也都是既買禮物又給紅包……為此,妻子跟我沒少吵架。甚至威脅我,如果再逼她回我老家,就跟我離婚。
直到我大侄子躍躍結婚的時候,我才意識到自己錯了,父親也錯了。躍躍結婚的時候,人家要六萬彩禮,還要買一輛汽車。弟弟在老家打零工,彩禮勉強能湊夠,但是汽車根本買不了。我父親跟我說的時候,我痛快地說:「汽車的事交給我吧。」
我找老家的髮小打聽了情況,當時結婚買汽車要求不高,一般都是五六萬的小轎車。我花了六萬多塊錢,給侄子買了一輛車,侄子很高興。為了表示感謝,弟弟弟媳還專門給我做了四菜一湯。
躍躍婚禮結束後,我準備回自己家。臨走前,我想跟躍躍聊聊。他結了婚,以後是一個家的頂樑柱,得找個正兒八經的工作了。
沒想到卻聽到躍躍對他媳婦說:「我爺我爸都說了,我大伯的財產以後都是我跟昊昊的。你可得爭點氣,抓緊給我生個兒子。有了兒子,就什麼都有了。如果咱們兒子比昊昊多,分家產的時候還能多撈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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