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回老家掃墓,父親不允許我的女兒們祭祖,還讓我給侄子買房
我萬萬沒想到,當著我的面懂事孝順的侄子,背地裡原來竟是這麼想的。虧我還背著我妻子,花錢給他買婚車!我心裡特別不是滋味。
回到家,我把事情跟我妻子坦白了。我以為她會像以前那樣跟我大吵大鬧,畢竟六萬多塊錢對我們也不算毛毛雨。我們夫妻都是企業打工人,倆人的收入加起來一個月勉強兩萬塊錢。
令我意外的是,我妻子不但沒生氣,還笑了。她說:「六萬塊錢買個清醒的老公,值了。你要是再執迷不悟下去,等女兒們成了家,我就要跟你離婚了。」當時我大女兒在讀研究生,小女兒念大三。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額外地給弟弟一家置辦任何東西。逢年過節回老家,也只是給我父母帶禮物。我知道弟弟弟媳和兩個侄子,對我的改變有諸多抱怨,但是我已經不在乎了。
這幾年我父親對我也非常不滿,經常逮到機會就敲打我。我也是抓到機會就試圖勸說他。事實證明,我們的努力都是徒勞的。思想觀念這種東西,一旦在腦子裡紮根,幾乎不可能再改變。

我以為我做得不錯,作為兒子我孝敬父母。作為父親,我愛護我的女兒們。作為丈夫,我學會了尊重妻子。
可我父親卻認為我罪大惡極。我要把錢留給女兒們,不給侄子買房。他說我對不起祖宗,胳膊肘往外拐,不知道自己姓啥。
清官難斷家務事,我也辯不清到底誰對誰錯。我只想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父親不喜歡我的女兒們,我以後就不帶她們回老家,省的父親生氣女兒們委屈。
父親要替侄子們爭奪我的家產,我就提前立好遺囑以防萬一。如果我真有個什麼不測,我90%的財產給兩個女兒平分,剩下的10%給父母養老。至於父親會不會把錢送給我的侄子們,我就不管了,我自己問心無愧就好。
故事來源:朋友講述的自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