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生日母親送我一件貂衣,不料被婆婆惦記上,想拿它來給親戚送禮;
在劉曉婷放平心態的時候,這一家人的日子就這樣過下去了,很快日子就來到了劉曉婷生日的那一天。
這一天,劉曉婷一家三口都回了她娘家吃飯,劉曉婷的父母已經在家裡做好飯菜,給她慶生。吃完飯後,劉曉婷的母親從房裡拿出了一個禮盒,說道:「閨女,這是我給你準備的生日禮物,你快打開看看,看看喜不喜歡。」示意劉曉婷打開,劉曉婷照做了,盒子裡是一件衣服,劉曉婷拿起來一摸,發現它居然是一件貂皮大衣,忍不住問道:「老媽,你咋給我買這麼一大件貂皮大衣呢?花了不少錢吧。」劉曉婷的母親回答道:「還好,托的熟人就花了3萬塊。」
劉曉婷看著這品質和毛色的確很不錯,這3萬塊花的也算值,但隨即又很苦惱:「可是我該咋穿啊?我也沒衣服跟它搭呀,我工作場合也不適合穿啊,要不媽你留著自己穿吧。」「給你的生日禮物你就拿著……」母女倆人在互相推。一旁張旭的母親聽到這件衣服價格之後,眼睛都直了。
回到家後,劉曉婷就把這件衣服鎖在了柜子里,並沒有打算穿。此時張旭的母親卻把自己的兒子拉到一邊,說著自己的打算,她想拿劉曉婷的貂皮大衣送個張旭的嬸子,因為嬸子的兒子從政,最近晉升了,嬸子也快過生日了,正好給對方送個好禮。張旭想都沒想,直接拒絕了,這種行為太魯莽了,說不好聽就是賄賂。
03.得知婆婆打算後我賣掉貂衣,婆婆和我鬧翻,我也不願受委屈;
張旭想了想,還是把自己母親那段對話的內容告訴了自己的妻子劉曉婷。劉曉婷聽完後,已經被氣的發笑了,要是這件貂衣真的送出去了,不僅不能討好人家,反而會得罪人家,還會給自己惹禍上身。她思考了一會兒後,然後對丈夫說道:「我打算把這件貂皮大衣賣掉,反正我也不穿。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只要他一天還在我手中,婆婆就會一直惦記。」張旭也贊同妻子的打算。
果然,張旭的母親在兒子這裡行不通,就打算從兒媳劉曉婷這邊攻關,她正滔滔不絕的講著,把這件貂衣送出去之後的好處,劉曉婷就直接打斷道:「媽,你要不送點別的吧,這件衣服我已經賣出去了,賣出去的錢,我拿來買新衣服了。」張旭的母親很是生氣:「兒媳你咋這麼不像話,三萬塊的貂衣說賣就賣,天天給自己買新衣服,我連件內衣都沒換,再有錢也不能這麼敗家呀!」劉曉婷不急不徐的回答道:「我媽給我買的,怎麼處理是我的自由,而且這是我的錢,想怎麼花,也是我的權利。」劉小姐也不想忍了,她直接攤牌了,張旭的母親被氣狠了,破口大罵。
劉曉婷不想和她糾纏,直接回房,但是張旭母親卻在房門口繼續罵。劉曉婷實在受不了了,就直接收拾行李回了娘家。
後來張旭回到家,發現妻子跑回了娘家,母親在一旁控訴劉曉婷的惡劣行徑,張旭覺得不能慣著自己這個媽。於是,用很不容反駁的態度把道理都講了一遍,告訴了她不能送禮的原因,並且把自己妻子的委屈也說了出來。張先生母親聽完後,不知該怎麼反駁,有點心虛,張先生最後只說,再繼續這樣下去,可能這個兒媳就沒了,這個家庭就散了。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