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墜樓案宣判,爸爸曝近況:孩子姥姥悲痛去世,媽媽得了抑鬱症
5月18日,備受關注的杭州女童墜樓案,在案件發生了一年多之後,終於等來了一審宣判。
保姆吳秀芳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孩子的父親陳長江表示:不接受這個結果,會向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
在宣判的前一天,陳長江曾接受媒體採訪,講述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陳長江多次重複著一句話:當時我為什麼沒有把她換掉?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陳長江有兩個孩子,出事的時候,大女兒8歲,小女兒櫻桃2歲。

在找保姆之前,兩個女兒一直是媽媽在帶,同時兩家的老人也會時常過來幫襯一下。
隨著兩個孩子越來越大,媳婦漸漸覺得力不從心,在朋友的建議下,夫妻二人商定找個保姆帶只有兩歲的小女兒櫻桃。
為了讓女兒得到更好的照顧,陳長江很捨得花錢,他找到當地有名的家政服務公司。

家政公司向陳長江推薦了保姆吳秀芳,據家政公司介紹:
吳秀芳是他們公司的「金牌保姆」,同時家政公司還出示了兩本「母嬰專業護理證」,用來證實自己的說辭。
陳長江了解到:吳秀芳專業技能確實不錯,家庭比較困難。
陳長江夫婦對吳秀芳的第一印象還是不錯的,為了照顧吳秀芳,陳長江給吳秀芳開了8000元月薪,這比當地正常的保姆價格要高出2000元。
就這樣,吳秀芳正式到了陳家,開始照顧兩歲的小櫻桃。

沒過多久,陳長江夫婦就發現吳秀芳有個毛病。
吳秀芳照顧櫻桃倒是非常用心,把孩子收拾得也很乾凈,只不過吳秀芳很愛玩手機,手腳也不是那麼勤快。
陳長江曾諮詢過家政公司,能不能把吳秀芳換掉,因為他們覺得8000元的月薪,應該能找到更合適的人。
家政公司告訴陳長江:想換保姆可以,但是需要等,目前沒有閒置的保姆。
事後陳長江後悔的說:如果當時我堅持一下,說不定就能換個別的保姆過來,也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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