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生病,我想賣掉陪嫁婚房,老公:我不同意,你敢賣掉就離婚
整個人都暴怒了,他先是告訴了我婆婆,讓本就對我為娘家花錢的婆婆更加不滿。跑過來指責我胳膊肘朝外拐,說我做事不為家庭和孩子考慮。說要賣掉房子治病,為啥不是我弟弟這個當兒子賣掉房子;我說這個外嫁的女兒,逞什麼能。我老公更是嚷嚷:「不管你咋說,我反正不同意,你要是敢賣掉房子就離婚。」
我氣笑了,我說這房子本來就是我娘家給我的陪嫁婚房,是我的名字,我的婚前財產,我為啥不能做主。但我老公和我婆婆卻說,結婚了,嫁妝就是婆家的,就和婆家有關。我老公的意思是,我人都是婆家的人,更別提是房子了。所以我要是堅持要賣掉房子,那麼就離婚,錢分他一半。

這件事情搞到最後,我選擇了離婚,錢自然沒有分給他。後來我媽病好了,我拿剩下的錢,貸款首付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我弟弟也結婚了,和弟媳婦一起和我承諾,以後會每月都還我一些錢,意思是我媽之前治病的錢,他也要承擔一半。總之所有的事情,都和我當初準備賣掉陪嫁婚房給我媽治病的設想一樣,只是身邊少了我前夫這個渣男。
說起來,因為當初離婚的時候,我有點小心眼,順帶告訴了村裡一個嘴碎的老嬸子我離婚的原因。於是離婚四年了,前夫還沒能再婚,最近開始打著看女兒的幌子,想要找我復婚。當然了,我不會同意的。你們說,如何處理自己的陪嫁婚房,真的要婆家人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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