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結婚我給26萬,女兒出嫁我送1套房,再婚老伴得知跟我鬧離婚
小軍剛出來工作的時候要買車我還不是給了幾萬塊錢?結婚我也給了26萬,這還不夠嗎?那個房子我是不可能會過戶的,我認為繼父做到我這份上已經夠可以了,如果你還是不滿足,那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秀梅冷笑回道:「你不願意過戶給我兒子是吧?那也行,我們倆離婚,既然你把我們母子倆當外人,我跟你也沒有必要再過下去了。」

我真不知道怎麼就鬧到了離婚的份上,我覺得自己這樣做並沒有什麼錯,只是秀梅的胃口太大了。
我後面沒有答應跟秀梅離婚,秀梅自那以後是家務活也不做,什麼都不管不顧的,我跟她說話她也不搭理我,拿我當空氣對待。我知道她是下定了決心,必須要讓我妥協,才會願意跟我好好過日子。
可我根本不想同意她的要求,如果再過一段時間秀梅還是這樣,那我們就真的沒有必要再繼續過下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