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拆遷分了100萬,我媽想給我50萬,弟媳不肯,我甩出帳單
我當時也沒說啥,即使感覺到弟弟計較,畢竟我爸媽對我不錯,我婆家條件也挺好的。所以我本來就準備給我爸媽生活費,雖然不要娘家的財產,但我也準備在我爸媽養老的問題上,承擔一部分。但我沒有想到,弟弟會這麼離譜,他其實是想要家裡的所有財產,但負擔歸我一個人。說白了,如果真的所有的支出都一人一半,那得到也應該一人一半。
可是在婚嫁問題上,我只得了6萬的嫁妝,而弟弟結婚,爸媽給了50萬,湊夠了城裡新房的首付。彩禮和婚禮費用這些,就算了,後續我爸媽手裡頭的積蓄,也都是我弟弟拿走的。我和他的得到,完全不是一個檔次。我懶得計較,但沒想到讓弟弟得寸進尺。弟弟結婚第三年,孩子才1歲,我爸生病了。

住院期間,身邊還是離不了人。我覺得護工太貴了,而且不值當,這錢還不如給爸爸吃好一點。我媽一個人,肯定不可能每天都照顧我爸,身體吃不消。所以我和弟弟商量:「咱倆和媽媽一人一個晚上,在醫院照顧爸爸」。結果我媽照顧了一天,我照顧了一天,輪到我弟弟的時候,他說要出遠門打工。
我當時都無語了,你啥時候去打工不可以,自己老父親住院,你要帶著老婆出門?可我弟弟堅持老早就和別人商量好了,不管我和我媽怎麼勸,還是帶著弟媳婦走了。走就走吧,還把一歲的孩子留家裡。這麼一來,最後只能是我媽在家帶孩子,然後請了護工,我和護工輪流照顧我爸。
一個月之後,我爸出院,我給弟弟打電話,讓他回來結算一下費用。結果我弟弟說,他一開始住院,給了3000元,說我拿了6萬嫁妝,我也要承擔這些費用。我氣笑了,我請護工的錢,都超過3000元了。但能咋辦,幸好我老公這邊也好說話,他也比較孝順。最後我爸住院花了三萬多,都是我給的。

我爸出院後,又在家休養了半年,加上家裡還有個孩子,我每月給家裡的生活費,多了不少。然後等我爸的身體徹底好了,我弟弟帶著弟媳婦回來了,說不適應,我哭笑不得,這回來的時間,真是恰到好處啊。如果只是這一次,也就算了,爸媽也是我的爸媽。但隨著年齡上去,爸媽兩個人身體上的毛病也多了起來。
後來是我媽生病,我媽怕花錢,拖著不肯來醫院,我知道後帶我媽來醫院。醫生說不動手術也沒事,但以後會經常發作,然後要吃藥,就是人遭罪,但負擔小。動手術的話,就遭罪這麼一次,以後就徹底沒事了,只不過花錢多。作為子女,如果有能力,肯定不願意自己爸媽長期忍受病痛的。
但我弟弟搞笑了,他明知道我媽心疼錢,寧願忍受痛苦,也不願意做手術。他就說他尊重媽媽自己的看法,說不能忤逆媽媽。實在沒辦法,只能是我出錢。我弟弟一句好話都沒有,來醫院照顧幾天都不願意。又提起6萬嫁妝的事情,還說是我堅持要做手術,那我承擔費用,理所應當。

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少,每次弟弟都拿6萬嫁妝說事。然後說養老的錢,兩個人承擔,但實際上,大多數都是我一個人承擔了。我一忍再忍,最終還是在老房子拆遷後,拆遷款的分配上,發飆了。爺爺奶奶的老房子,拆遷了,我爸爸三兄弟,我爸分到了100萬。我是想讓爸媽留在自己手裡,當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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