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拆遷分了100萬,我媽想給我50萬,弟媳不肯,我甩出帳單
但爸媽不肯,說孩子們都不容易,要分給孩子。拆遷款的話,理論上是都給我弟弟的,但前提是我弟弟承擔了我這個姐姐結婚後,關於父母的大部分開銷。包括日常生活和生病住院這些。很明顯,我弟弟沒有做到這個前提。所以我媽說一人一半,給我50萬,真計較起來,都是弟弟占了便宜的。
要知道,弟弟在父母的各種開銷中,可沒有承擔一半。我當時也沒說什麼,結果弟媳婦還覺得自己吃虧了,各種鬧騰,不肯給我50萬。我看著弟弟和弟媳婦的嘴臉,實在忍不下去了,直接就甩出了之前爸媽住院的各種帳單,我說:「拆遷款我可以一分都不拿,但你倆先把這些帳單給我結了。」

弟弟和弟媳婦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不想結算帳單,也不想分我50萬。兩人各種打親情牌,希望我和之前一樣,選擇妥協。但這一次,我不忍了,不管弟弟和弟媳婦怎麼說,怎麼鬧騰。我三天兩頭拿著帳單問弟弟要錢。當然了,我也心知肚明,弟弟兩口子不會給我錢的。但我還是要鬧騰,因為只有這樣,我爸媽才能把100都留在手上。
你們說,我以後要怎麼做,才能讓我弟弟至少承擔一半我爸媽這邊萬一生病住院的開銷呢?你們身邊有我弟弟和弟媳婦這樣雙標的人嗎?

圖片|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