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福年輕的時候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能吃苦的人,不這樣不行,一家人活不下去。畢竟自己的一家人全部都是指望著自己的,如果是自己不努力的話,到時候一大家子的人也完全都不會生活過的很好。
張大福因為窮,快四十歲才結婚,妻子是個苦命人,之前嫁過一個人,跟丈夫拼死拼活,丈夫日子總算好過一些了,結果,他卻嫌棄她一身是病跟她離婚了,兩個人離婚之後她本來是不想相信這個世界上的男人了的,畢竟自己也是為了男人拼死拼活,在家裡照顧他的生活,沒有想到自己居然遭受到了嫌棄,這也真的是讓人想不到的,但是後來通過媒人介紹,兩個人還是相互認識了,後來兩個人之前也是聊了很多。因為她是老實人,被仨瓜倆棗給打發了,因為治病,很快就身無分文了。所以,也就會遭到自己丈夫的嫌棄。
後來,經人撮合,張大福和她結婚了。人到中年才娶妻,他將她當成了寶,不僅給她治病,還噓寒問暖,她經常被感動,說自己一下子從苦窯跳進了天堂。她覺得自己的生活是非常的幸福的,找到了一個願意為自己付出的男人也真的是非常的不容易的,後來,她不顧身體虛弱,給他生了個女兒。她其實還是想再給他生個兒子的,但張大福憐惜她的身體,說夠了,他本無兒無女,如今老天爺賜他一個女兒,足夠了。
為了養活妻女,別人不敢做的事,他敢做,別人嫌累和髒的活,他去干,他覺得將錢拿出來交給妻子時,妻子臉上的笑容就足以讓自己的疲勞消失了。他還喜歡看著女兒在自己眼前歡蹦亂跳的,覺得為了家裡這兩個女兒,自己再累再苦也是值得的。
妻子在跟他生活了十二年後死了,去世前拉著他的手說:「我活了四十二歲,這十二年享的福比我之前三十年還多,知足了。」她又拉著女兒的手說:「以後,你要好好孝敬你爸爸呀,他為了我們付出太多了。」
女兒順利長大,嫁人,丈夫家不太遠,但也有四五十里的路,她每個月都會回來一兩趟,幫父親整理家務,打掃衛生。張大福到現在還在工地上幹活,女兒經常埋怨他,讓他安心養老,可他總想多賺點錢,身邊有錢,就不會覺得心慌。
這年,張大福在工地幹活時,被石頭砸斷了腿,工頭賠了他六萬元。年紀大的人經不起傷,張大福傷好後,人就像一下子老了十歲,傷腿用不了力,只能拄著拐杖走。女兒來一次哭一次,最後,讓他去自己那裡養老。
張大福不是很想去,因為女婿家也沒什麼錢,家裡還有兩個老人,他過去後,就是相當於兩個年輕人養三個老人,壓力太重了。可是腿傷初愈,他一個人生活確實不大方便,於是就過去了。對他的到來,女婿不置可否,既沒有表現出歡迎,也沒有表現出厭惡,但這樣子其實就是厭惡了吧,倒是親家的態度很直接,話里話外的意思,對他充滿了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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