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男子入獄三年,欠銀行19萬,三年刑滿後利滾利成120萬
眼看著到了每個月的還款期,他也並不著急,而是趕在到期之前提前將當月所需還的最低還款額補上。

相比於一下還清那麼大的債務,有著最低還款額的這項設定讓韓某可以緩一口氣。這樣既能還有額度花,也能使銀行暫時不找自己的麻煩。
雖然每到還款期還時常有捉襟見肘的窘況,生活也不像之前那樣滋潤,但是現在也夠勉強維持過活。

但是總有一些意外,會在不經意間,將平靜的生活打破......
二、是明天?還是意外?
韓某本以為可以靠這樣的方式來勉強度日,但是生活總能給予人意想不到的結果。就在他剛還上了一萬元的最低欠款金額後,警察就找上了門來!
原來警方根據線索找到了韓某,他在此前犯下詐騙行為的罪行被曝光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韓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以前的罪行明明遮掩的很好,以為可以一走了之,可最後還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根據法院的審判,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在被押往監獄時,韓某此時心裡還抱著僥倖心理。他心想,這下子終於沒有了還款壓力,自己都入獄了,信用卡應該會被凍結,所以就沒有將這筆欠款放在心上。
按理說,入獄之後,韓某的帳戶上沒有了任何的消費往來,銀行應該早就凍結的帳號,而且就算沒有凍結,他既然已經逾期不還,銀行的催收無果也應該具有相應的告知措施,最起碼也應該讓韓某的帳戶處於某種停止狀態吧。

三、晴天霹靂
三年的時光轉瞬即逝,韓某在三年刑滿釋放後,剛剛卸下重擔,正準備與家人好好慶祝一下。這時卻意外收到銀行發來的簡訊:您的帳單金額已達1214326.74元,請您及時還款。

在看到這個消息之後韓某瞬間傻了,他仔細回憶怎麼也想不起來自己什麼時候借過這麼多錢,所以他直接就找到銀行的相關負責人,經過一番詢問才得知,這筆錢是自己當初刷信用卡時欠下的巨額債務。
韓某提出疑問:這三年間我沒有了自由,也更沒有任何的消費記錄,難道不是應該凍結我的帳戶等我出來再進行計算利息麼?而且就算是帳戶一直沒凍結,那麼三年時間也不至於漲到一百二十多萬吧,這是什麼樣的計算方式?堪比高利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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