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樣,「錫滕森血案」都成為了德國進入21世紀以來,發生的第7起特大謀殺案,德國近20多年都沒發生過如此兇殘血腥的命案。
此案不僅令恐慌的氛圍在錫滕森瀰漫開來,在德國華人圈也引起強烈動盪,德國華人人人自危,很多中餐館這幾天都早早歇業,還裝上了報警系統,部分餐館老闆甚至買槍自衛。
人們斗強烈呼籲警方儘快偵破此案。
嫌疑人落網
案發次日,漢堡市警方在進行例行交通檢查時,發現兩名越南人的汽車上夾帶有年余酒樓的內部結構手繪圖,隨即以涉嫌犯罪逮捕了這兩個越南人。
兩個越南人一個34歲,一個31歲,在經過纖維和DNA等相關測試對比後,警方基本認定這兩個越南人就是錫滕森血案的嫌疑人。
在5月和6月,警方又抓獲了另外3名涉案嫌犯。
據悉,這5名嫌犯都是越南人,有兩人是親兄弟,警方在他們的住處搜獲了電纜繩索,經對比,與捆在死者身上的相同,警方還在不萊梅市郊外找到了他們的殺人工具——一把裝有消音器的手槍。
證據確鑿後,兩名越南男子均以謀殺及盜竊的罪名被起訴。
檢察機關表示,犯罪嫌疑人的原始動機可能純粹是為了搶劫。
2007年底,由於主管法官重病,該案於2008年3月初重新啟動審理。
檢察院認為,率先被捕的34歲和31歲的兩名嫌疑人和5月份被捕的30歲嫌疑人是參與襲擊殺人搶劫的主犯。
6月份被捕的40歲嫌疑人負責在餐館外放哨望風。
還有一位42歲的嫌疑人是幕後策劃人,他曾在年余酒樓打過零工,那幅內部結構圖就是出自他手。
不過,被起訴的5名越南裔被告在被捕後的一年裡,面對諸多證據和指控,始終保持沉默。
2008年6月26日,該案繼續審理,那位42歲的嫌犯V終於開口,詳細敘述了兇殺案的全過程,給該案帶來突破性進展。
庭審中,警方向法院陳述了V的供詞, V主要指控其他幾人為殺人主犯。
據V講述,案發當晚他和自己的越南朋友們在不萊梅市的一個遊戲廳玩樂。
結束後,他坐上了那輛後來被警方截獲的汽車,因為喝了酒,還抽了大麻,他在路上睡著了,醒來後發現汽車停在了一處陌生地方。
車上的幾人這才告訴他,他們現在在錫滕森,準備進行一次搶劫,並要求他也戴上一副皮手套。
得知這幾人打算襲擊一家中餐館後,起初V拒絕參與,直到有人摸出一把手槍,當著他的面旋上了消音器,這個動作讓他害怕了,於是被捲入了這場兇殺案。
一開始V並不知道他們還要殺人,他們只說要用車上備好的電線將店裡員工都捆起來,他們交給V的任務是從年余酒樓里拿錢。
他們沒有戴面具就進了餐館,且分工明確,一個對著員工厲聲恐嚇,震懾住幾位男性員工,並給予鳴槍警告,一個挾持著老闆的小女兒。
他們押著安妮準備去樓上取錢時,洪帆突然暴起,掙脫捆綁,撲向劫匪,持槍人隨即開槍打死了他,接著又打死了趴在地上的另外四人。
然後又槍殺了安妮和正巧推門進來撞見血案現場的廚師。
他沒有殺死2歲的黛安娜,的確是覺得她年紀小,不至於泄露什麼。
V表示自己對他們的搶劫計劃事先毫不知情,更沒有親自動手殺人,只是充當了他們的司機。
在V招供後,被指控為主犯的兩人之一,那位31歲的嫌疑人確認了V的供詞,承認的確是自己殺了人。
不過他辯解稱起初他們沒打算殺人,只是想搶點錢,拿槍也只是為了嚇唬嚇唬餐館裡的人,逼他們把錢交出來,不料老闆奮力反抗,這才見了血。
最終,V判以涉嫌重大搶劫罪,其他三位30歲出頭的嫌犯被指控犯有七起殺人罪和重大搶劫罪,那名在餐館打過工且繪製了結構圖的嫌犯被認為犯有煽動搶劫罪。
2009年3月11日,在經過曠日持久的審理後,檢方要求對三名主犯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兩名同謀則判處六年監禁。
該案在四月底作出最後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幾名嫌犯最終只得到了5000歐元現金、手提電腦和手機,僅僅為了這些東西,他們就殘忍殺害了7條人命。
命案發生後,黛安娜就被當成證人,處於警方嚴密保護之下,和外婆住在一起。
一切都結束後,錫滕森鎮上的居民就再也沒見過黛安娜和她的外婆,老人應當是帶著孩子遠遠離開了這處傷心地。
本擁有幸福美滿家庭的黛安娜,在她兩歲那年一夕之間成了孤兒,兩歲的孩子仍然懵懂,但但那一夜父母的哭喊、滿眼的血色,或許將永遠如烙印般刻在最深處的記憶里,孩子昏迷前最後的印象,是鼻端濃重的血腥味,和母親仍有餘熱的懷抱,實在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