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庫特案,丈夫或用911脫罪,FBI:這是中國的走為上計嗎
這句話出自於一個詩人。
律師表示妻子南希在寫下這句話時,她已經做好了自殺的準備,
也就是說這頁日記就是南希的遺書。
可對於這張紙條,丹佛警方卻持不同的看法,警方覺得正常人不會這麼寫遺書。
如果一個人要自殺,那她一般都會在遺書中向家人告別,
例如我要走了,你們不要想我,不要悲傷等等。
被警方這麼一說,好像也的確是那麼回事,
正常人誰這樣寫遺書呀。

可讓庫特家人沒想到的是,在案發五個月後,
在這個案件即將迎來審判的前一天,丹佛警方突然撤回了起訴。
由於大部分陪審團成員偏向於南希屬於自殺,
所以一審中庫特被判無罪。
面對死者家人的質疑和不滿,警方表示這只是暫時撤回起訴,
他們還會繼續調查案件,還死者一個公道。
2002年6月14日,在被關押6個多月後,庫特終於離開監獄獲得了自由。

在新一輪的調查中,警方找到了新的證據。
首先是庫特的電腦,警方發現,電腦最後一次被使用的時間是當晚7點,
距離庫特報案足足有幾個小時,
所以他們推斷事情根本就不是庫特所說的那樣,
自己在使用電腦時聽到槍聲然後發現妻子自殺。
除了電腦這項證據,在死者的一個左手指甲上,
法醫發現了一處可疑的傷痕,上面還有庫特的DNA,
這說明當時南希很可能發生過掙扎。

除了物證,丹佛警方還找到了新的人證。
庫特從監獄被釋放後,他的兩名獄友向警方舉報,
庫特曾向他們透露是自己殺了妻子。
根據獄友的說法,跨年夜聚會那晚,
庫特妻子看到丈夫和另外一個女人呆在一起,
她懷疑丈夫又在偷偷嗑藥,因為她知道那個女人一直有嗑藥的習慣。
滿肚子火的妻子直接離開了聚會,兩人的爭吵也從聚會帶到家中。
獄友還表示,庫特說出了自己手上沒有火藥殘留物的秘密,
很簡單 只需要一小張保鮮膜就可以做到。
如果獄友口供的內容是真的,那無疑丈夫庫特就是兇手。
可偏偏這份王炸口供是出自他的獄友,
一個經常因為詐騙和盜用別人身份被關的古惑仔。
面對媒體的質疑,這位獄友表示,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我沒理由撒謊,我也沒得到任何好處。

在案發兩年後的2003年12月,丹佛警方認為時機已經成熟,
便再次以一級蓄意謀殺的罪名向法庭起訴庫特。
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因為此庫特已經離開了美國,此時正定居在九千多公里外的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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