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果母親生孩子是為了給自己養老,那就不要再說母愛有多偉大了。
女人是否想過一個問題呢?生孩子到底是為了什麼?
有些女人的想法很簡單,「生孩子就是為了養兒防老。等我有一天動不了的時候,至少床前不會空無一人。」
這種思想很傳統,然而,為了養兒防老而生孩子的女人,最後卻未必可以如願。如果自己和孩子生活的城市遠隔千里,又能指望孩子什麼呢?
有的女人則把生孩子的問題看得很開、想得很明白,「我生孩子不是為了讓孩子以後給我養老,而是為了完整我自己的人生。陪伴我的孩子健康成長,那是我的榮幸。有一天我的孩子長大了,孩子將是我人生最大的驕傲之一。」
從孩子的角度講,孩子對母親的想法又是怎樣的呢?如果孩子自己有條件的話,對母親的態度應該都是不錯的。如果孩子自己的生活過不好的話,即使有心照顧母親,可能也有心無力吧。
柳青說,「每個人的精神上都有幾根感情的支柱對父母的、對信仰的、對理想的、對知友和愛情的感情支柱。無論哪一根斷了,都要心痛的。」
粉絲于波與母親的感情5年前就斷了,她的姐姐也和母親斷絕了關係。姐妹倆都有一個共同的感受,「娘家真的回不起。」
姐姐妹妹都爭氣。
自從父親去世之後,于波就和姐姐、母親一起相依為命。母親這輩子很不容易,于波知道,姐姐也知道。
母親一個人賺錢要供兩個女兒上大學,那些年,母親真的太辛苦了。
母親總是和于波姐妹說,「你倆以後一定得爭氣,以後多賺一點錢,好好孝順我。媽這輩子把你們倆養大,太不容易了。等媽以後老了,就靠你們倆養活了。」
于波姐妹認為,母親的話有道理。母親辛苦一輩子,她們為母親養老也是應該的。
于波和姐姐都非常爭氣,先後考上了不錯的大學。姐妹倆上大學的時候,她們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出去打工,最大限度地為母親減輕負擔。姐姐比于波的學習成績更好,她每年都得獎學金,有一次她拿的獎學金高達一萬塊。
母親知道大女兒拿到獎學金以後,她給大女兒打了一通電話,「女兒啊,媽最近身體不舒服,賺不了什麼錢。聽說你拿了一萬塊獎學金,給媽轉過來八千。」
大女兒說,「媽,這筆錢是我明年的學費。現在給你了,我明年就沒錢交學費了。」母親說,「媽已經上了年紀了,現在向你要點錢都這麼費勁,以後還能指望你來給我養老嗎?你也不想想,媽從小把你養大多麼不容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你的翅膀現在硬了,不用管媽了。」
大女兒拿母親沒辦法,第二天就轉了八千給母親。于波知道這件事以後,她還勸姐姐,「姐,別和咱媽計較了。我這學期多打幾份工,如果你的學費不夠的話,還有我呢。」 姐妹倆相互安慰,彼此都感覺舒服多了。
其實,母親的做法于波也不贊成,只是她又能怎樣呢?一面是母親,一面是姐姐,她只能兩個人都勸解,兩個人都安慰。母親那邊還好一些,辛苦姐姐受了一些委屈。
那件事之後,于波和姐姐商量好了,誰再得多少獎學金也不會告訴母親了。她倆還在母親面前哭窮,自己打工賺多少錢也不會如實告訴母親。這樣過了幾年,兩人終於大學畢業了。原本于波還想讀研的,一想到讀研的學費,她就打退堂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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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姐姐在大學的成績優秀很多,她被保送研究生了。于波很為姐姐高興,她還有另外一個想法,自己早點參加工作也好,這樣姐姐需要學費或是生活費的時候,她也能幫得上忙。姐妹倆一起努力,她們都希望通過自己的能力過上好日子。不僅是為自己,也是為了母親。
她們那時還不知道,母親的貪心與慾望,是兩人根本無法滿足的。這也是為什麼,于波5年沒回娘家,姐姐與母親徹底徹絕關係。
母親的貪心,斷了母女情。
雖然于波和姐姐都對母親有一些意見,兩人還是選擇回老家工作。于波在一家小學當老師,姐姐在銀行工作。兩人的工作都挺穩定的,收入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
于波的老公自己開了一家公司,生意還不錯。兩人結婚的時候,母親向親家要了20萬彩禮。那20萬彩禮,母親一分錢也沒有給於波。于波結婚以後,每個周末母親都會打電話讓女兒女婿回家吃飯。
一開始,于波和老公還挺高興的。兩人平時的工作都挺忙的,沒時間在家做飯吃。周末可以回家吃頓家常菜,這對小夫妻來說是件不錯的事情。去了四五次之後,于波發現母親每次都會向老公要一些錢,理由也是各種各樣的。
「女婿,媽想去醫院做個全面體檢,給媽五千塊吧。」
「女婿,身邊朋友、同事都坐過飛機了,媽還沒做過呢。」
「女婿,家裡的房子都老了,應該重新裝修一下了。五萬,應該差不多了。」
諸如此類的藉口,于波和老公在短時間內就給了母親十幾萬。然而,母親還是不知足。後來,于波就再也不回娘家了。這件事她沒有告訴姐姐,于波有一種僥倖心理,也許母親對姐姐不是這樣呢。
姐姐比于波後結婚的。姐姐的老公是普通的國家公務員,每個月賺不了多少錢,只是工作說起來好聽而且穩定而已。姐姐挺知足的,只要兩個人的感情好,錢少賺一點也沒有關係的。
于波和老公不再回娘家以後,母親又開始打大女兒的主意了。母親開始找大女兒以及女婿回娘家吃飯,于波知道這事以後,她為姐姐捏了一把汗。于波太清楚母親是什麼樣的人了,她只能暗暗祈禱,希望母親不要向姐姐、姐夫下手。
不出兩個月,姐姐給於波打來電話,「我和咱媽徹底斷絕關係了。你知道嗎?我和你姐夫每個周末回去吃飯,少則三五千,多則兩三萬,真的回不起。」于波這才告訴姐姐,「姐姐,其實這事我早就知道了。只不過,我沒好意思告訴你。我以為母親對你會不一樣,沒想到,她對咱們姐倆是一樣的。」
姐姐也說,「咱媽把咱倆帶大確實不容易,只是,她要的錢咱倆真的給不起,娘家咱倆以後也回不起了。不過,我還是決定每月給咱媽兩千生活費,保證她衣食無憂。這是我能做的全部。」于波同意姐姐的說法。
于波的母親把她和姐姐帶大,作為母親,她真的不容易。于波和姐姐後來都有了不錯的發展,為了母親,她們還一起回老家工作。這原本是最好的結果了。沒想到,母親總是想在姐妹倆身上得到更多的錢。
母女三人的感情,因為金錢而破裂。
于波5年沒回娘家,姐姐和母親斷絕關係,兩人共同的想法是「真的回不起」。如果于波的母親不是把錢看得那麼重的話,相信她的身邊會有兩個最孝順的女兒。至於以後的日子裡,她們的關係還會不會有什麼變化,只能交給時間去處理了。于波的姐姐說的對,即使母親有錯,為人子女,有些事情也是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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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于波,母親向你要錢的時候,你會給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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