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後,《我的歌聲里》大火,她舉行了全國巡迴演唱會,首發站便是老家哈爾濱。
演唱會還有一周就要開始,門票卻沒賣出去幾張,曲婉婷一度愁容滿面。
於是,滯銷的門票神奇的一夜賣光,演唱會舉行當晚,她穿著華麗的服裝閃亮登場,上萬人的場地座無虛席。
原來,這份「禮物」是張明傑送給曲婉婷的,是她「請」開發商們為曲婉婷解決了演唱會上座率的問題。
曲婉婷的母親,踐踏著上百個東北下崗職工的血汗,讓自己的女兒夢想成真。
而這筆被張明傑貪污的3億贓款,至今仍未歸還。
566個受害人從未得到一個真誠的道歉,一個公正的說法。
而留洋9年,吃著人血饅頭長大的曲婉婷在2015年接受採訪的時候說:
「母親是我的英雄,她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的。」
2014年9月22日,曲婉婷之母張明傑被抓。
2016年7月,張明傑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作為指控被告人,接受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開審理。
涉案金額高達3.49億元,數罪併罰,檢方建議:
死刑。
面對種種罪證,張明傑拒不承認。
再加上關鍵證人外逃加拿大,案件一直未有定論,幾年來張明傑一直在被羈押中。
母親被羈押後,曲婉婷可是忙壞了。
她先是逃離國內這片是非之地,火速飛往加拿大。
之後,身在國外的她每年都會通過網絡為其母喊冤,從沒有停止表達她對母親的支持。
除了一年一度的喊冤外,她的生活沒有受到絲毫影響,完全看不出為了家人心急如焚、四處奔走的狀態。
也許有人會說:禍不及家人,傷不及父母,她母親的所作所為與她無關,她沒必要為了母親的罪行葬送自己的青春。
曲婉婷確實沒有葬送自己。
從其母被揭發到現在,7年里她只短暫回國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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