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同意加女友名,准岳母要三十萬彩禮,得知嫁妝俺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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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是朋友介紹認識的,我比女友大三歲。不過我是大學學歷,而女友只是高中畢業,而且還是外地的。剛認識女友時,她長得漂亮也挺有氣質的。所以我沒顧及學歷上的差距,就去追女友。我足足追了一個月,才把女友追到手。兩個人談了一年多,就準備談婚論嫁。
一開始我爸媽並不同意我們的婚事,我爸爸曾經要求我馬上分手,在本地找個姑娘結婚。可是我就是喜歡女友,我扛住了壓力,我覺得愛情就是偉大的。所以我不顧爸媽的反對,一個人去了女友家,準備當面和她爸媽談論結婚的細節和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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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女友家時,她爸媽的態度都不算太親切,但也不算淡漠。雙方聊了幾句瑣事,我們就進入了正題。女友媽媽說,我們異地,女友屬於遠嫁。他們不太放心。我當時想著,也是這個道理。換成我嫁女兒,我也不會放心。於是我就主動說,我爸媽早就給我買了一套婚房,還是全款的,婚後也不需要還房貸。所以女友嫁給我,不需要有買房的壓力。以後岳父母也可以過來住。
女友爸媽問我房產證的名字,我當時還主動承諾,如果結婚,我可以在全款婚前房加上女友的名字。接著准丈母娘又說,他們這邊的彩禮要求三十萬,我的房子還沒裝修好,所以這個彩禮一分不能少。聽到這個彩禮價格,我內心是非常牴觸的。按照我家的條件,雖然可以給三十萬彩禮,但是卻會傷筋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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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反覆商量了好久,准丈母娘還是一份不肯少,而女友卻全程不吭聲。最後,為了女友,我只好點頭答應了。可沒想到,等我問起嫁妝時,氣氛就變了。他們全程都是一口咬定,他們本地沒有嫁妝這麼一說,意思就是讓我別再想了。說到這裡,我又看了看低頭不說話的女友。

我站起來跟他們說,我們本地彩禮沒有超過十萬的, 我答應了叔叔阿姨給三十萬彩禮,完全就是因為我喜歡女友。可如今你們只要彩禮,卻不給嫁妝。這讓我實在很難接受,你家的女兒我高攀不上。說完,我落荒而逃了。事後我跟女友提分手,可她卻說我不愛她,如果愛她,就不會計較那點嫁妝了。聽了女友的話,我徹底心寒了。大家說,這究竟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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