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有人說,在故鄉之外的城市,若是長期生活10年以上,也算是自己的故鄉了。張阿姨也是這麼認為的,她背井離鄉,在兒子一家人所在的城市,生活了10年。在心中,早就把這裡當成了以後要長期生活下去的故鄉。但兒媳婦前段時間開始的一些言行,讓張阿姨意識到,自己該離開了。
雖說當時過來的時候,很不情願,但生活了10年,她真的已經習慣了這邊的生活,想到要離開,心中還是充滿了不舍。但她知道,再不捨得,也要離開。她可不想繼續留在這邊,等到沒了利用價值,而被掃地出門。張阿姨和小區里已經相熟的同齡人開始打招呼,告訴大家自己快要回老家了,相識一場,她還是想體面一些。
張阿姨的自述:
我和我老公就生養了一個兒子,自然很疼愛,盡心盡力拉扯他長大,日常生活中,從沒讓他受過什麼大一點的委屈。不過我和我老公都是俗人,我們生養孩子,對孩子的疼愛是真心的,但希望老有所依,也是目的。所以兒子填報志願的時候,我們一開始是不願意兒子去外地上大學的。
但兒子說外地這所大學,有自己喜歡的專業,而且名氣也比老家的好,自己也有這個能力能考上,為啥不讓他去。我和我老公見兒子堅持,妥協了,想著村裡也有幾個娃娃,在外地念大學,但畢業後,還是回到了父母身邊,所以也就放心不少。但兒子大學畢業後,不願意回來,要留在當地工作。
我和我老公很不高興,都說不同意,畢竟工作在哪裡,以後的家就會在哪裡,這樣的事情,不在少數。但兒子拿自己的發展前途說事,說了一堆大道理,話里話外的意思是我們不能這麼自私,只考慮自己,而不顧兒子的人生。我和我老公再次妥協,老公還安慰我,說不定過兩年,工作上競爭壓力大,兒子自己就會選擇回老家。
又或者,逢年過節,兒子回家,咱們安排一下相親。結婚後,就會留在老家了。但我們後來才意識到,我們又失算了。一年到頭,加起來兒子也就在老家住十幾天,壓根沒時間相親談對象。我和我老公還在想辦法的時候,兒子自己找了女朋友,戀愛了,準兒媳是本地女孩子。我當時就覺得事情要不好了,事業和家庭都在外地,兒子怎麼可能還會回老家。
結婚肯定要涉及婚房、彩禮這些。我和我老公努力工作,我老公在空閒時間還到處找零活。幾十年下來,我們確實給兒子存下了一筆錢,但也只夠買得起我們當地城裡的房子。我勸兒子,在老家全款買房,小兩口一起工作打拚,父母又能幫襯一把,日子不愁不好過。如果在大城市,這點錢,可能勉強只夠首付。
但兒子說準兒媳的父母,不同意女兒遠嫁,說辛苦養大的女兒,要是去了外地,受了委屈怎麼辦?以後又怎麼給父母盡孝。兒子說自己理解老丈人和丈母娘,我聽了之後氣不打一處來。先不說親家還有一個兒子,就在身邊,不存在沒人照顧的情況。就說咱能不能不要這麼雙標?同樣的事情,我家的感受,就不用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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