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晴是回哥的初戀,就住在飯館所在的街上。二人轉演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下樓來湊熱鬧,發現有個人模樣熟悉。
近 30 年,回哥的體形和相貌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始終瘦高,一張娃娃臉。在旁端詳了好一陣,唐晴才敢進屋。
他們交換了電話號碼。失聯二十五年,兩個人像斷線的珠子越滾越遠。但這段漫長難熬的牢獄歲月,唐晴一直被回哥視為精神支柱。
這是回哥談過的唯一一段戀愛。入獄時,兩人搞對象搞了一年多。唐晴大回哥一歲,已經有工作了,在一間國企管倉庫,當時回哥還在念書。
那會兒他們老一塊去公園溜達,有一回,唐晴的白襯衫被鳥屎砸中,垂頭喪氣極了,說自己「是個一生沒好運的人」。周末回哥接她去看電影,她坐在自行車上,腳總是一蹬一蹬地敲在車身上。寒暑假,他在街上開一小灶,炒蒜、煎豆腐,兩毛錢一碗,她從各處給搜刮一些油鹽碗盆來。
25 年前的交往細節,回哥講得細之又細。那一年多的記憶,在與世隔絕的世界裡被他反反覆復地翻出來擦亮,幾乎沒有遺漏和模糊的部分。
唐晴性格靦腆,不愛笑,兩條黑亮亮的辮子經常一驚一乍,抽到回哥臉上去。他不急,脾氣反而因此變好不少。因為是女孩子,家裡沒讓唐晴再往上念書,他借學校的書給她,在河邊,她總能一讀讀到天黑。
回哥一米八五,精瘦,學過一年散打,皮膚曬不黑,總很白凈。唐晴是鎮上處長的女兒,模樣漂亮,性格溫柔。兩人在一塊兒,沒人說不般配的,但提到結婚卻有障礙。唐晴家是回族,按照當時習俗,不允許與其他民族通婚。唐晴家也不太看得上回哥的家世,太窮了。
唯一一次,回哥鼓起勇氣談及結婚,讓唐晴等他當完兵,回來娶她。
唐晴應了。但沒等到回哥當兵,就出了事。
那天,回哥親戚生了個孩子,按照俗例,他去幫忙栽了顆李樹,寓意開枝散葉,子孫滿堂。栽完,他拎著鐵鍬,爬幾道山路回家。路上極安靜,走著走著,忽然聽見一個女孩大喊「救命」。
回哥跑著找聲音的來處,沒多遠,山道上,三個小混混正把一個女孩往密林里拽。他認出那女孩是班裡的女同學,她的書包掉在路上,書散得到處都是。
回哥沖了上前,跟混混拉扯起來,不一會兒就動起手了。起初,回哥占了上風。
他學過散打,制服光有蠻力的混混不是難事。三人挨了拳頭,發怒了,猛撲上來,把回哥圍起來狠踢狠打。
回哥紅了眼,情急之下,抓起鐵鍬,大力一揮,把一人給拍倒下了。
天已黑下來,回哥憑直覺混戰,對打在身上的攻擊作出迅疾的回擊,到最後,落在身上的拳頭沒了,他聽見有人往樹林深處逃竄。回頭望,女學生還在原地坐著,披頭散髮,領子歪向一邊,裙子也破了,身子顫抖著。
回哥打著電燈筒,把地上的書都收起來,將女同學送回家,一來一回地,走了快兩個小時,到家累得不行,東西扔到一邊就睡了。
警察很快找到回哥家裡,進門就把回哥銬了起來,說,他打死了兩個人。警察在屋內搜尋犯罪工具,最後盯准了屋門口的鐵鍬。回哥這才看見,鐵鍬底部有一大塊變暗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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