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沒有很深的感情基礎,結婚之後,婚姻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丈夫對妻子沒有愛,而妻子對丈夫只有怨恨,這樣的婚姻根本不可能維持下去,如果不願意離婚,可能也只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但也有些女人選擇了離婚不離家,本以為這樣做可以讓自己的心裡舒服一些,也能照顧到孩子,可是沒想到這樣的生活更痛苦。
而那些離婚不離家的妻子所面臨的處境和痛苦,只有她們自己知道,在外人看來,她跟丈夫是很恩愛的,可是實際上他們的恩愛都是裝的,背地裡夫妻兩個人無話可說,丈夫甚至還會辱罵她,而她為了孩子,也只能一再地忍讓。
當一對夫妻選擇離婚的時候,他們的婚姻就算是破裂了,感情也消失了,而選擇離婚不離家,也是因為有太多的無奈,使得他們不得不妥協,被迫妥協的那一方,不僅要裝作自己的婚姻很幸福,家庭很美滿,還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可真是太為難了。
01.離婚不離家
雨蘭和丈夫之間並沒有很深的感情基礎,而她當初之所以答應嫁給丈夫,就是想早點遠離那個愛喝酒的父親。
母親跟父親結婚之後,生了兩個女兒,因為沒生下兒子的原因,父親對母親的態度一直很差,後來還愛上了喝酒,母親因為多年操勞,早早地過世了,而姐姐也在幾年前出嫁了,家裡就只剩下雨蘭和父親兩個人。
當初婆婆托媒人給丈夫說親事,媒人找到了雨蘭,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丈夫?雨蘭心想嫁給丈夫,就能擺脫父親,即便兩個人沒有感情,也可以慢慢培養,於是就同意了。
跟丈夫結婚之後,雨蘭才發現,丈夫跟自己的父親是一個德性,愛喝酒,不務正業,她想著自己怎麼這麼命苦呀?從一個火坑跳入了另一個火坑。
結婚沒多久,雨蘭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就只想過安安穩穩的日子,畢竟得為孩子著想,她是想跟丈夫踏踏實實地過日子,奈何丈夫對她沒感情,心根本不在她的身上。
孩子出生之後,雨蘭督促丈夫出去工作,給孩子掙點奶粉錢,總不能餓著孩子,可聽到雨蘭這麼說,丈夫直接生氣了,說孩子是她生的,讓她自己想辦法掙奶粉錢,雨蘭沒想到丈夫會說出這樣的話,就對丈夫說「你也不怕人笑話,你年輕力壯,孩子連奶粉都喝不起,嫁給你這樣的男人有什麼用呀?」
聽到雨蘭這麼說,丈夫拖著雨蘭去了民政局,說要跟她辦離婚手續,雨蘭當時也氣急了,心想離就離,可拿到離婚證之後,雨蘭看到了自己年幼的孩子,覺得自己太衝動了,離婚之後,孩子怎麼辦呢?難道要帶著孩子跟自己那個愛喝酒的父親一起生活嗎?
丈夫不讓雨蘭把孩子帶走,可雨蘭根本捨不得和孩子分開,於是她就只能求丈夫,讓自己留下來照顧孩子,說自己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在雨蘭的苦苦哀求之下,丈夫答應讓她住在家裡照顧孩子,可是得通過勞力抵房租,不能白白住在那兒。
就這樣,雨蘭開始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白天她是家裡的保姆,晚上她跟丈夫就是鄰居,付出這麼多只是為了能夠留在那裡照顧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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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02.生活苦不堪言
丈夫說,既然雨蘭要留在家裡照顧孩子,那他們離婚的事情就沒必要告訴別人,丈夫這麼說了,雨蘭哪敢不同意呢?何況她也怕別人知道她和丈夫離婚的事情,會質問她為什麼離婚不離家?
丈夫每天早出晚歸,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吃飯喝酒,而語蘭呆在家裡照顧孩子,做飯,做家務,有一次,鄰居王大媽來家裡借東西,對雨蘭說「你們小夫妻倆還真是恩愛,他忙著掙錢養家,你在家裡照顧孩子,操持家裡的事情,現在很少有像你們這麼恩愛的夫妻了。」
王大媽走了之後,雨蘭靠著門默默哭泣,生怕吵醒了熟睡的孩子,外人看到的都是假象,家裡的事情,外人哪裡知道呢?而自己受的苦,他們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那天晚上,丈夫11點多才回來,回來之後在客廳里耍酒瘋,哇哇大叫,雨蘭跑出去阻止他,因為孩子剛剛睡著,可丈夫卻怒吼雨蘭「這是老子的家,讓你住在這兒,你就該知足了,還想管老子,做夢去吧!」
丈夫罵完雨蘭後躺在沙發上呼呼大睡,雨蘭一個人站在客廳里,有些不知所措,她過得這是什麼日子呀?早知丈夫是一個這樣的人,她就不該把孩子生下來。
可事已至此,為了孩子,雨蘭也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地在這個家裡待下去,忍受著丈夫的謾罵,每天干一大堆家務活,獨自一個人照顧孩子,這樣的生活怎麼可能跟幸福掛鉤呢?
好在日子過得還是很快,在雨蘭的悉心照顧下,孩子一天天長大,上了幼兒園之後,雨蘭總算是有自己的私人時間了,她也為自己考慮過,要陪孩子多久呢,估計孩子上了初中之後,才能自己照顧自己,可是她真的還能在那個家裡堅持那麼久嗎?
03.開始新的生活
雨蘭不知道該如何打破這樣的現狀,有一天,丈夫對雨蘭說,她不能在這個家裡繼續住下去了,孩子是他的,可以繼續住在家裡,但雨蘭必須搬走,因為他要再婚了,家裡要有女主人了。
雨蘭心想自己的孩子還那麼小,要是有個後媽,那還有好日子過嗎?雨蘭跟丈夫商談了一番,說他都要再婚了,再婚後肯定還會有孩子,她搬走可以,但是要帶著孩子一起走。
丈夫起初不同意,但在雨蘭的苦苦勸說之下,還是答應了,說到底,這個男人是自私的,對孩子也沒有多深的感情,更不希望孩子影響他未來的生活,於是,雨蘭就決定帶著孩子一起搬出那個家,重新開始生活。
搬走的前一天,王大媽又來借東西,得知她要搬走了,很是震驚,離婚女人雨蘭含淚自訴:「5年了,白天是保姆,晚上做鄰居,太累了,這樣的生活總算要結束了。」
第二天一大早,雨蘭就帶著孩子搬出了丈夫的房子,在一周前,她就已經找好了一套房子,雖說環境一般,但好歹他們也算有個家了,雨蘭是不可能帶著孩子跟自己那個酒鬼父親一起生活的,會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
如果發現婚姻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而婚姻生活中只有一地雞毛,沒有感情,沒有愛,更沒有陪伴和關懷,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當然,有些女人在婚姻中處於弱勢,沒有力量跟丈夫爭奪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所以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離婚不離家這個折中之法,可是這個方法並不明智。
你們是把婚離了,可是離婚不離家,你就還要忍受丈夫帶給你的痛苦和傷害,還要在這段已經破碎的婚姻中苦苦掙扎,這對自己來說是很殘忍的,你應該想辦法去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母親為了自己的孩子而妥協,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是孩子需要的是一個堅強有能力的母親,而不是一個一直被逼妥協的母親。
女人永遠不要把婚姻當成是自己的救贖,更不要一直掙扎在一段不幸的婚姻中,不願意解脫,其實世界上有很多種幸福,你可以靠自己的努力爭取到想要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