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8歲的時候我就懷孕了,孩子的爸爸是我在廠里認識的男友。
那時候只覺得戀愛很美好,有人關心,有種被呵護的感情,在男友的要求下,我和他很快發展了親密關係。
我不懂得做避孕措施,半年不到,我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只記得知道懷孕的時候很害怕。
男友知道後,決定讓我生下來。
因為不到年齡領結婚證,我和他只是在他家那邊擺了幾桌就算是結婚了。
結婚後,我就住在他家,廠里的工作也辭了,他媽媽來照顧我。
只能說那時候還小,還很天真,從沒有為自己的人生考慮過,稀里糊塗就懷了孩子,結了婚。
02
我懷孕期間,男友常常對我不管不問,很多時候連家也不回。
我受不了戀愛到懷孕,他對我態度這麼大的變化,心裡的落差讓我不斷和他發生爭吵。
他也對我很不耐煩,試過辱罵我,推搡我,最嚴重的一次是,在我懷孕七個月的時候,我和他發生爭吵,他把我從二樓推了下去。
所幸我拉住了扶手,僅是腳踝扭到了。
那一刻,我對這個人算是絕望至極,從那以後,我無數次想要離開這個家。
後來,我順利生下一個女兒。
我看得出,他們對我很不滿意,他們想要的是兒子。
03
那幾年,我的生活除了女兒還帶給我一絲歡樂,其他時候,在我看來都是灰暗的。
我本來以為,自己一輩子就這樣過去了,把女兒帶大,以後或許就會好過。
我和他一直沒有領結婚證,雖然我們總是爭吵,但是我始終沒有離開,或許人在一個環境里呆久了,離開都需要勇氣。
直到有一次,他喝醉了酒,不僅說著我生下賠錢貨,話里話外也說著自己外面有女人。
我憤怒地質問他,到底是說真的還是胡說,他看我反抗,對我動起手,女兒在旁邊更是被嚇哭。
而他舉起一巴掌就打到女兒身上。
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了了,如何對我動手都可以,但是女兒是我的命,我絕不允許女兒受到欺負。
一晚無眠,我決定帶著女兒離開。
第二天,他並沒有絲毫阻攔,反而是冷嘲熱諷說道,你這樣的二手貨帶著賠錢貨,誰要你,你又能去哪裡。
04
輾轉了幾天,我找到了在城裡的小姨,暫住她家,也拜託她幫忙找份工作。
後來在小姨介紹下,我做起了家政工作。
一開始,我做的都是些鐘點工,雖然賺得不多,但是我肯干勤奮,很多僱主對我印象都不錯。
因為孩子沒人帶,我只能在做著鐘點工的時候帶在身邊。
但我也擔心別人家介意,所以每次都讓孩子站在門外等著我,有時候,有的僱主很好,就會讓孩子進屋坐坐。
這份工作雖然累,但是能兼顧著照顧孩子,我也算是心滿意足了。
或許真是應了那句,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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