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8歲,離異,和相親對象提出要10萬彩禮,他的反應讓我瞠目結舌
*註: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人們常說,「錢財乃身外之物,情感不可用金錢衡量。」這話道出了金錢與人心之間,複雜而微妙的關係。
而我的故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展開,其中涉及到的金錢、愛情、以及家庭責任的衝突,讓人不禁深思。
我叫林婷婷,今年38歲,是一名會計師。
我有一個12歲的兒子,叫林浩然。他是我和前夫生的孩子,也是我生命中的希望。
我和前夫結婚十年,卻沒有一天幸福過。
他是一個賭鬼,整天沉迷於賭博,不顧家庭,不管兒子,不愛我。
他把我辛苦賺來的錢都輸光了,還欠了一屁股債。
後來,他竟然為了還債,想讓我去陪一個老頭子。
我忍無可忍,決定和他離婚,帶著兒子離開他。
他也沒挽留我,只是要求我給他10萬分手費,說是他的補償,否則他不會和我離婚。
我為了擺脫他,答應了他的要求,給了他十萬元,讓他從此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我以為,這樣就能結束我的噩夢,開始我的新生活。
可是,我錯了。我發現,作為一個單身母親,我的生活並不容易。
我要面對社會的歧視,親戚的冷眼,同事的嘲笑,兒子的叛逆,承擔所有的責任。
為了給兒子一個好的環境,一個好的未來,我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去享受生活,去尋找愛情。
我覺得,我已經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去愛別人,或被別人愛。
我唯一的朋友,就是我的閨蜜,她叫王莉莉,是我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姐妹,也是我工作的同事。
她總是勸我,不要放棄對生活的熱愛,對愛情的追求,不要讓自己變成一個老姑婆,要想辦法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
我讓我勇敢地去相親,去約會,去尋找我的另一半,好男人還是有的。
我聽了她的話,心裡有些動搖,也有些期待。
我想,也許她說的對,也許我真的應該給自己一個機會,給兒子一個機會,給愛情一個機會。
於是,我答應了她的建議,開始去相親。
那天,有個同事給我介紹了一個相親對象,一個叫張偉的男人。
他是一名工程師,年屆40,也是離異單身,沒有孩子。
他長得不算帥,但也不難看,身材也不錯,穿著也很得體,說話也很有禮貌,給人一種穩重,成熟,有內涵的感覺。
他對我也很有興趣,問了我很多問題,也很關心我的情況,還誇獎我是一個優秀,美麗,善良的女人。
我對他也有些好感,覺得他是一個誠實,溫柔,有責任的男人。
我們聊得很開心,很投緣。
但是,當談到婚事時,我說希望能有10萬彩禮,張偉的態度讓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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