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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上銬社工!還有更誇張的 律師驚爆「回捐潛規則」

2024-03-13 17:02     海燕     8078

呂秋遠/律師 要評論這位社工的「惡行」之前,我們先得要瞭解,社工在這個社會裡的角色。 社工,不是志工,是社會工作者的簡稱。他們平常從事協助弱勢者的工作,包括性侵害、家暴、請領社會福利補助、未成年子女訪視、老人照護、青少年工作等等,都是由社會工作者負責。社工們大多受僱於各種社會福利機構,少部分在政府機構上班,他們的工作時數、情緒勒索與承擔壓力,高到可怕;他們的薪資與福利,低到驚人。這種「社工幫助弱勢者」的情形,簡稱「近貧幫助赤貧」。不只上銬社工!還有更誇張的 律師驚爆「回捐潛規則」 工作時數,就不用多說了,八小時是異常,十四小時是正常。但他們不只要處理日常的救援、訪視、審查、堆積如山的報表與文書工作(長官要看績效),還包括下班以後,半夜緊急被召回,號稱「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一旦有弱勢者自殺、情緒障礙行兇殺人,就是社會安全網破洞,也就是社工有破洞,社工為什麼沒有守住最後一道防線?情緒勒索,就是開賓士車領不到補助的人,會對他們破口大罵、因為法規問題無法滿足對方的期望,因此威脅要帶全家去死,或是詛咒社工全家去死,乃至於怎麼樣都不願意工作,只想要領取想要的社會補助、物資,領不到就威脅社工,這些都是社工們的日常。遇到家暴案件的施暴者,拿刀子放在背後,他們得擋在第一線,沒有防彈衣、公權力可以保護他們,

他們做了比「應該」還要多的事、承擔比「應該」還要多的情緒、上了比八小時還要多的班,他們平均薪資是三萬五千元上下

還沒談到回捐。在某些機構僱主的要求下,他們的薪水是得要回捐的

所謂的回「捐」,就是因為機構的經費不足,希望社工可以把專案補助裡的薪水,「捐」回去給機構,號稱可以「讓機構可以請更多人、做更多事」。不回捐,就解僱,所以,做不完的事情、背不完的情緒、捐不完的薪水。

薪資回捐,這種陋習由來已久,而這不會是社工遇到的最艱難困境而已。他們犧牲自己的時間,為我們照顧社會上沒人關心的邊緣人,但是所得微薄、壓力倍增,而這種不成文的回捐體制,卻繼續蠶食社工的心力,政府能做些什麼?該處理什麼?社工師法修正了沒?勞動檢查制度落實沒?勞動基準法落實沒?政府專案稽核落實沒?補充人力沒?提高薪資沒?賦予社工部分公權力沒?社工安全保障落實沒?

文章來源:一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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