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老公提離婚:雙十一給你家人花2萬,卻不捨得給我花500
我還是從頭說起吧!9年前,我21歲,還在上大學,在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時候,我認識了我老公。他是我的大學校友,與我同屆不同專業。
與他接觸了之後,我對他產生了好感,主動索要了他的聯繫方式。之後,我打聽清楚了他的情況,確認他沒有另一半,主動跟他表白了,他很快接受了,於是我們兩個人成為了一對。
大學畢業後,我們留在了大學所在城市打拚,找到了工作。我們兩個人一起省吃儉用,努力工作,希望可以留在這座繁華的大城市安家。
可是,畢業兩年後,也就是在6年前,他跟我說:「盈盈,雖然我也想留在這裡,但是這裡的房價太高了,消費水平也太高了。你也知道我的家庭條件不好,全家人省吃儉用供我上大學,為了我已經背負上了沉重的債務,現在我爸媽需要一邊還債一邊供我弟弟讀書,根本不可能在我們的婚姻大事提供太多的助力。不靠父母幫助,光靠我們兩個人,猴年馬月可以買到房子?」

他的意思是放棄在這裡安家的想法,去他老家的省會城市安家。他老家的省會城市位於內陸,經濟條件不算太發達,消費水平要比這裡低不少,更為重要的是,那裡的房價不到這裡的一半。
可是,這個要求讓我倍感為難,只因我是本省人,他老家距離這裡太遠了,也就是說,我一旦答應了他的要求,我就需要遠嫁,我怕父母無法接受,畢竟我是獨生女。
我嘗試著跟父母講了這件事情,不出我所料,我爸媽怎麼樣都不同意我遠嫁,要求我與他分手:「盈盈,不是我們棒打鴛鴦,而是你們兩個人不合適,一方面,他家庭負擔很大,父母收入微薄,沒有養老金,需要靠他養。他弟弟目前在三本就讀,沒有出息,以後成家立業,他爸媽幫不上忙,他這個當哥哥的能不管嗎?要管他們要養孩子,你們受得了嗎?另一方面,他的眼裡只有原生家庭,根本沒有你,否則他就不會是毫不顧你的想法,單方面要求你犧牲自己的利益,遠嫁到他那裡去。」

我爸媽的話字字在理,可是當時的我就是胡麗娟,就是王寶釧,被愛情沖昏了頭腦,沒有聽進去父母的勸告,在他的真愛洗腦下,堅持要嫁,最終感到恨鐵不成鋼的我爸媽答應了這門親事,也明確放話再也不管我了。
最終,我啥也沒有,沒有彩禮錢,沒有嫁妝,與他裸婚了。婚後第二年我生下了女兒,公婆不喜歡女孩,一不伺候月子二不帶娃,於是我堂堂211畢業生成為了家庭主婦,成為了需要向老公伸手要錢的全職太太。
全職太太過得怎麼樣,我就不多說了,畢竟一個女人長期沒有收入來源,自己與孩子的一針一線、一飯一菜都需要男人給,在婚姻里能有尊嚴嗎?更何況,我公婆偏心眼,疼愛小叔子,還有著重男輕女的思想,我與他們的關係可想而知。

公婆怎麼對我,我並不在乎,我是為了愛情嫁給他的,我最在乎的無外乎是他的態度。如果他不忘初心,一直把我放在心裡,愛我愛我們的孩子,那麼再苦再累我都覺得是值得的。可是,這些年來,傷我最深的偏偏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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