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老公提離婚:雙十一給你家人花2萬,卻不捨得給我花500
當婆媳矛盾爆發的時候,他從未站在我的身邊,要麼裝聾作啞任由他父母欺負我,要麼站在他父母這邊,罵我不懂事,不是一個好兒媳婦不是一個好嫂子。
我為了家庭犧牲了事業,辛辛苦苦操持家務,為他生兒育女,他卻嫌我不能賺錢,一天到晚說我敗家,我記了帳想證明自己沒敗家,可是他懶得看,只會一味地說我有問題。
最讓我感到寒心的是,這麼多年來,在他的眼裡,我與女兒遠遠比不上他的父母和弟弟一家。

就拿這次離婚的導火索來說,前幾天不是雙十一嗎?我跟他多次提到,說我的羽絨服已經穿了三年了,想要換新的,看上了一件價值499的羽絨服,把連結發給了他,讓他雙十一的時候幫我買了。還有,女兒想要一套玩具,讓他到時候也別忘了買。
雙十一那天,我提醒了他好幾次,他不耐煩地說知道了,我以為他已經下單了,告訴了女兒,女兒滿懷期待等到了現在。
可是,這幾天我接到了好幾個快遞,有他的高檔內褲,有他買的遊戲設備,有他的衣服,卻沒有我的羽絨服和女兒的玩具。
看著女兒淚汪汪的眼睛,我感到十分內疚,趕緊哄女兒:「別急,可能是雙十一貨物太多,快遞延遲了,媽媽去問問爸爸。」

我越想越不對勁,便趁著老公睡覺的時候,用他的指紋解鎖了他的手機,打開了他的購物記錄,然後一股徹骨的寒意席捲了我全身。
原來,他在雙十一花了將近3萬塊錢,一萬塊錢是給自己買的東西,2萬是給他爸媽和弟弟一家花的,比如給公婆換了空調、買了按摩儀、給婆婆買了兩件總價值3000的羽絨服,還給他的小侄子買了四套總價值在5000的玩具,可是從頭到尾,我都沒看到我的羽絨服,也沒看到女兒的玩具。
我本想立馬推醒他,跟他大吵了一架,可是我想了又想,想了一個小時,最終下定決心。
我打電話給了我媽,哭訴了我的遭遇,等到我冷靜下來,我媽問我打算怎麼辦,我想到了他的購物記錄,感到無比諷刺和心寒,他捨得給自己的家人花2萬買東西,卻連500塊錢的羽絨服都不捨得給我買,也不捨得給女兒買玩具,這樣的老公我要了幹什麼?添堵嗎?
最終,我用堅定不移的聲音告訴我媽:「我要離婚,這樣的婚姻毫無意義,對我跟女兒都是。」

我媽告訴我,他們會全力支持我的決定,讓我處理好所有的事情,照顧好我,需要他們幫助及時打電話。
我掛斷了電話後,寫下了離婚協議書,這就有了今天上午我翻箱倒櫃準備離婚需要的東西、要求他去民政局的這一幕。
我懶得跟他廢話,告訴他:「不用多說了,我們兩個人三觀不合,本來就不適合。我要的是把我和孩子捧在手心上的老公,你倒好,雙十一你可以給你家人花2萬,卻捨不得給我花500。我算是明白了,你要的是給你傳宗接代、當免費保姆、不攔著你孝敬父母幫扶弟弟的完美型賢妻良母,我們兩個註定不可能走到最後。」
他不肯離婚,說我沒資格放棄肚子裡的孩子,我沒理他,帶著女兒走了。
我想好了,我先帶著女兒回老家,然後去做手術,等到這一切了結了,我再跟他徹底結束婚姻關係。一個連500塊錢羽絨服都不捨得給我買的老公,我要不起。
我會彌補我犯下的錯誤,做一個合格的母親,把我的女兒撫養長大,也會孝敬我的父母,不再讓我爸媽操心,至於他以後會怎麼樣,那就與我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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