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人過了50歲沒了「生活」上的需求嗎?3位大姐說了心裡話

54歲的卜姐,離異15年,離婚以後有過一段戀情,維持了不到兩年,這個男人實在太花心,同時交往3個女人,被發現後還是和他分手了,從此以後自己格外小心,雖然自己渴望『愛』,但不會輕易去愛,有些大爺就是目的不純,我要的是長久的愛,是不離不棄的愛,身體必須健康才可以,否則就失去了找老伴兒的意義。
卜姐自述:
我現在已經退休,退休金每個月5000多一點,一個兒子已婚,父母已經過世,沒有任何負擔,對於我現在的條件來講和同齡人比起來不算太好,可大多數人不如我,我樂觀開朗,不拘小節,說話也直來直去,不喜歡拐彎抹角,這也是很多人願意和我交往的原因。

要問我還會找老伴兒嗎?會,當然會,但是必須合適才可以,有些人說我都這個年紀了,自己也不缺吃少穿,就不要折騰了,幹嘛去伺候別人。我不這樣想,感覺一個人無論到了多大年紀,都應該有個伴侶會更好,不只是有個說話的人,可以互相關愛,也會對身體健康有很大的好處。
為啥一直還沒有找到呢?其實就是因為我的要求高,我不能接受60歲以上的人,也不能接受身體不好的人,窮富無所謂,我不需要別人養著,說實話我需要『愛』,有人不相信,可我自己了解自己,更不想欺騙自己,並不是說所有的女人過了50歲以後都不需要愛了,也許我就是一個例外,這也沒有什麼可丟人的一件事兒。

我覺得如果沒有需要那就沒有必要找了,也談不上什麼愛了,也沒有感情可談。年紀大的人身體基本都不會好到哪裡去,最好找一個同齡人,身體健康的人,這樣兩個人在一起才會有感覺,才會有愛,否則就是去了找老伴兒的意義,都是過來人,心裡都十分的清楚,愛是相互的一件事兒。
可以找不到,但不可以去將就,有了『愛』感情才會越來越好,有些人都是被我嚇跑的,我覺得還是提前說出來好為好,沒什麼可丟人的,都到了這把年紀,過於偽裝才丟人。

後話
說的沒錯,女人過了50歲如果自己沒有需要,如果接受不了別人的需要,那麼真的不要找什麼伴侶了,一定要清楚伴侶互相之間,都有情感上的需要才可以,不能為了金錢而去找伴侶,這是一件錯誤的事情,有些事情並不是見不得人,是有些人把事情像歪了而已。
一見鍾情也好,愛情也罷,都是來自哪裡?對於過來人而言,就算不說大家心裡都是十分的清楚,如果兩個人不能做到互相需要,那麼就沒有辦法來談什麼愛,再婚也好,搭夥過日子也好,都是離不開這件事兒,否則就不會成立什麼伴侶一說,請不要拿個例來說事兒。
沒有男人可以接受無性的婚姻,雖然說這不是生活的全部,但也是不可以缺少的一件事兒,否則就失去了婚姻的意義,再婚也是一樣的道理。

有些人不接受這件事兒,然後還想找老伴兒,這就是一個玩笑,有人可能不相信有這樣的人,但現實生活里真的存在,而且還很多,理由就是精神需要,這話女人對女人說可以,但是對男人而言就很難成立,沒有男人可以做得到,也沒有男人願意去做。

50歲以上的女人找伴侶,一定要清楚男人需要什麼,自己需要不需要,自己了不可以接受,然後在決定找與不找,只有相互的融洽才可以,想讓男人愛你,想讓男人來保護你,那麼要清楚男人要什麼才可以,自己如果沒了需要,那麼就不要找什麼老伴兒,愛需要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