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里有一句話:「事父母,能竭其力。」意思是孝順父母,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竭盡全力。的確應該這樣,父母對於子女的養育之恩,重於山。為人子女者,如若不能在父母年老的時候,孝順父母,是一種恥辱。
在《弟子規》里也有一句話:「首孝悌,次謹信」。首先提到的也是孝順。所謂「百善孝為先」,可見孝順父母,不僅是傳統美德,也是為人之根本。只是正如父母養育子女,不僅僅是吃飽穿暖,到了規定的時間就可以不管不顧了一樣,孝順父母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尤其在父母年老,體弱多病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自己心有餘而力不足。而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人,把孝敬父母的義務,轉嫁一部分到自己的伴侶身上。其實孝敬自己伴侶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應該的。如果當初自己還承受了長輩的恩情,那會更加心甘情願。
只不過,這世上,就是有一部分人,他們不明白婚姻的本質,不明白所有情感關係都是你來我往的「交換」。在之前,幫著父母對付自己的伴侶,等到父母需要照顧了。他又想轉嫁義務,或者乾脆自己想要一個好名聲,卻把義務甩鍋給伴侶。如此雙標的事情,又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廖春梅是在20歲的時候,和鄰村的陳健對上眼的,她的父母,一開始不同意這段戀情,因為兩家門不當戶不對。不過廖春梅可聽不進去父母嘴裡的大道理,她覺得陳健的承諾就是她想要的婚姻,一直不肯分手。
就這樣,兩家拉扯了一年左右,婚事終於定了,因為廖春梅懷孕了。在當時,未婚先孕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她父母得知這個消息,氣憤之餘,也只能點頭同意。廖春梅開心壞了,她當時沒有意識到,陳健對於生米煮成熟飯的洋洋自得,未來婆婆對於未婚先孕就不用給彩禮的拿捏。這些手段是算計,而非真心。
莊子曾說過:「機心存於胸中,則純白不備。」意思是一個人一旦有了投機取巧的心思,就會破壞本來純潔的品質。陳健和他母親算計廖春梅,為了達到目的,不惜讓廖春梅未婚先孕。用廖春梅的名聲當籌碼,可見兩人算計之心有多惡毒。
廖春梅是在結婚之後,才意識到自己被算計了。婚後沒幾天,婆婆就提齣兒子賺錢養家不容易,家裡不能有吃閒飯的人。言外之意,就是懷著身孕的廖春梅,也要自己賺錢養活自己。陳健也在旁邊幫腔,說:「你現在不能上班,就先用嫁妝,你放心,家裡的家用,我也會承擔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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