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明星的命,明星也不是一出道就有鮮花與掌聲的,雖然很多明星現在表面上光鮮亮麗,但在觀眾看不見的時候,也有很多辛酸,特別是剛出道的時候,沒錢沒「乾爹」的,就可憐了!
提到林依晨,大家會想到傻得可愛的「袁湘琴」,清純初戀「程又青」,敢愛敢恨的「小七」,又或是古靈精怪的「黃蓉」。她帶給我們一個又一個精彩的角色,看起來在娛樂圈順風順水,可誰又能想到,林依晨從17歲入行,一路走來經歷了多少坎坷?
林依晨,1982年生於台灣宜蘭縣,很小的時候,父母分居,媽媽獨自將林依晨和弟弟帶大。
在林依晨5歲時,爸媽離婚了。媽媽為了不讓他們擔心,一直瞞著他們,說爸爸到外地出差了。直到高二時,媽媽突然病倒,林依晨才知道父母早已離婚,而且家裡已經負債500萬。
由於收入低,為了能夠養孩子,林依晨的媽媽同時辦了很多張信用卡,以卡養卡。在林依晨17歲的時候,林媽媽腦子裡長了一個小腫瘤,實在無力負擔債務,這才把事實告訴了女兒。
全家最困難的時候,欠債上千萬。這對一個只有17歲的高中女生來說,簡直是一個天文數字。
2000年,林依晨參加了台北第一屆「捷運超美女」競賽並獲得冠軍。媒體問她為什麼去參賽,是因為從小夢想上台表演嗎?
林依晨很直接說是為了錢。「有3萬台幣呢,好像還有一堆百貨公司購物券。」其實,她想為弟弟換台電腦。
後來,林依晨考入了台灣政治大學,還拍了自己的第一支MV,就是和仔仔周渝民搭檔《makea wish》。
在2000年左右的台灣娛樂圈,偶像劇女主都是陳喬恩、大S、陳怡蓉、劉品言這種,大眾對於林依晨的接受度還很低。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