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妻子讓一間房給母親住,老公接母親來擠兌岳母,妻子離婚

2024-07-08     緣分     10697

為父母養老、孝順老人,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義務。在有些人看來,兒子為父母養老名正嚴順,女兒就不該為父母養老!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要一分為二地看待這個問題。

結婚後,妻子讓一間房給母親住,老公接母親來擠兌岳母,妻子離婚

新婚僅幾天時間,在城裡剛買下不久的婚房裡,老公萬明正在屋裡收拾東西,妻子吳芳說:留一間房子出來,我媽要來住!

萬明問道:你媽在老家生活,幹嘛要住在我們家裡?

吳芳說:我媽住這兒來我為她養老呀,當子女的應該養活老人!

萬明生氣了,說道:你如果是獨生女,你媽住這兒我沒話可說,可是,你還有一個哥哥呀!

吳芳和萬明雖然住在城裡,但是,均來自農村。他們結婚時,按照農村時下流行的時尚,結婚必須在城裡有婚房。因此,萬明才在城裡買了房子。

萬明是獨生子,他結婚以後住在城裡,父母住在老家村子裡。吳芳有一個哥哥,哥哥結婚以後,夫妻經常吵架,後來,嫂子和哥哥離婚,帶上孩子走了,哥哥一個人常年在外打工。父親看到兒子妻離子散,經常憂鬱,後來病故了。

吳芳比哥哥小很多,她成年以後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父親病故,哥哥打了光棍,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如果吳芳一出嫁,娘家就剩下母親一個人生活了,而且七十多歲的老人了,干不動農活,沒有生活來源,因此,吳芳對母親說:媽,你不要為養老發愁,我走哪兒把你帶到哪兒!

吳芳兌現諾言,她和萬明結婚以後,就決定把母親帶來,儘管萬明不願意,吳芳還是堅持母親接來了。

在萬明看來,結婚以後,雙方父母都不來住,不干涉兩人的自由生活是最好的,現在老丈母娘住到了家裡,他很不習慣,決定想辦法把老丈母娘趕走。

萬明對吳芳說:你媽住進家裡來,我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我也該孝順我的父母,明兒個把我的母親也接來吧!

結婚後,妻子讓一間房給母親住,老公接母親來擠兌岳母,妻子離婚

吳芳說:應該的,你隨便吧!

萬明的母親尤婆婆得知親家母住進了兒子家裡養老,氣得一蹦三丈高,說道:只有兒子養父母,哪有女婿養丈母娘的!

尤婆婆來到了兒子萬明的家裡,對親家一副冷冰冰的面孔,經常說些風涼話。尤婆婆問親家母:你有兒子怎麼住在女兒家裡養老呀?親家母嘆口氣說:唉,兒子不爭氣,離婚了,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我歲數大了,沒有辦法,只有跟著女兒!尤婆婆怪笑著說:喲,看來你們家做了缺德事,兒子打光棍,斷子絕孫,當父母的老了沒有人養活,只有靠女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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