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芳的母親比尤婆婆大了近十歲,聽尤婆婆說,知道這是譏笑她、趕她走,她氣得胸口發堵,又不敢與尤婆婆吵架,怕吵不贏,更怕別人說她住在女婿家裡還與親家母吵架,她只好暗地裡把尤婆婆說的話說給了女兒,女兒吳芳聽了,頓時火冒三丈,和尤婆婆吵了一架。
哪知老公出來站在母親一邊,對吳芳說:你把母親帶來養老,吃住我們家,不知感恩,還與我媽吵架,太不像話了,不想過日子了,帶上你媽一起滾!
吳芳冷笑著說:好吧,既然你們家裡容不下我們母女,我們走,你別後悔!
吳芳帶著母親重新回到了娘家,她決心好好養活父母。
吳芳走了以後,萬明有些後悔,剛結婚不久,因為丈母娘住到家裡的事鬧得夫妻不和,他有些後悔,幾次打電話讓吳芳回去,吳芳的氣一直沒有消,拒絕回去。
有一天,吳芳的哥哥吳勇回家了,開著豪車。吳勇對妹妹說:老婆離婚帶著孩子走了以後,他很失落,決心混個人樣子出來。這些年在廣東經過努力拚搏,他辦了一個小廠,生意紅火,這次回家是把母親和吳芳一起接走的。
吳芳把娘家的房子賣了,帶上母親和哥哥吳勇一起走了。萬明嚎啕大哭,親戚們說萬明母子:心眼太小了,看不到前景!
那麼,對於吳芳的母親這種狀況,她的哥哥離婚打光棍、沒有發達以前,女兒女婿該不該養活呢?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