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賀偉向記者透露,一些專為旅遊團服務的購物店往往集中在特定區域,與多家旅行社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這些購物店實際上還可能是旅行社的子公司,導遊變購物店銷售,返點變提成,靈活控制價格旅行社的利潤也會更高。
專盯老年人
在「帥大叔」曝光的系列視頻下,多位網友留言表示也有類似經歷,父母花了「99元」「88元」「50元」超低價跟團旅遊,結果回家一算花了成千上萬元:一口鍋七八百元,一床蠶絲被1688元、蜂王漿4700元、2萬元買了兩個(假)玉墜⋯⋯
如今,低價旅遊團盯上了老年人。
文文的母親也參加過一個100元三天四晚的旅遊團,從湖南到廣西,整個廣場舞團去參加比賽。文文沒有細說,但這幾天裡,母親沒想到100元的旅遊團,回到家多了5000多元的東西。
露娜的母親就在去年參加了一個低價旅遊團,398元洛陽五天四晚,大巴車往返,單趟行程八九個小時。之所以判斷為低價,是因為從呼和浩特到洛陽的火車票往返就近400元。
露娜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這幾天的行程里,母親的時間逛景點和購物大概各占了一半:上午購物,下午去景點,或者上午去景點下午購物。到了洛陽後的第二天,上午就去了保健品店,她記得母親說一罐奶粉要100元;第三天去了玉鐲之類的首飾店;之後還去了賣鍋、刀具之類的店,一口鍋七八百元,一把菜刀上千元。
提倡參加正規旅行社推出的正規老年團 視頻截圖
露娜的母親是聽力障礙人士,之前也和朋友一起參加過「那種一點點購物,大部分(時間)旅遊的旅遊團」,也能接受,但這次旅遊一口鍋就要七八百元,有太多讓露娜印象深刻的記憶。
這趟旅遊,露娜的母親總共花費600多元,除了398元團費,去程的半路上還在服務區被加收過40元保險費,「不給就丟在半路,當時被迫付了40多元的保險費」,還有個景點加收了100多元的門票費。
母親回家後,露娜下定決心,不會再讓母親參加類似的旅遊團,「全是逼人購物的」,除了看人臉色,吃的午飯都是粥、饅頭,住宿是一間房間三四個床、沒有獨立衛生間的旅店,條件很差。
露娜也想過投訴這個旅遊團,但她連旅遊團背後的公司名字都找不到。她和母親在一個組織旅遊的微信群,司機和導遊在群里發布旅遊信息,露娜嘗試過加導遊微信,但沒有被通過,有人在群里多問,還會被踢出群。
據賀偉觀察,旅行社的銷售往往會先滲透到社區老年組織中心,通過組織老年人參加活動,送雞蛋掛麵等小禮品逐步取得信任。廣場舞這種老年人集中的地方,也是銷售們的重點目標。
「針對老年人的購物點也是專門設計過的,主要是廚具、保健品、床上用品、玉器,讓老年人覺得用得到,但又價格高利潤空間大的商品。」賀偉說。
「天上不會掉餡餅」
零團費、負團費的不合理低價旅遊團已在市場上盛行多時,儘管全國各地相關部門已採取嚴厲措施予以打擊,但仍屢禁不止。
因為老年人信息相對閉塞,時間金錢相對寬裕,加上貪便宜的心理,自然成了低價旅遊團的主要目標群體。劉思敏直言,老年人是低價旅遊團的重災區。
劉思敏認為,根治低價旅遊團的亂象不能僅依賴行政監管,根本上的第一要義是消費者教育,「從市場經濟來說,旅遊也是為了促進消費,有旅遊就會有消費,所謂的國家補貼、企業贊助的術語,都是不可能的,天上不會掉餡餅,哪怕可能會有地方補貼、發放消費券之類的行為,但那也是營銷手段,是為了促進消費,這是常識。消費者不應該抱有僥倖心理,為什麼你的低價就不是陷阱呢?」劉思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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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思敏強調,除了加強消費者教育,還應在制度和配套措施上進行改進。他建議降低維權的司法立案標準,以便消費者能夠更便捷地提出投訴或進行法律訴訟。此外,他提倡大幅提高懲罰性賠償力度,增加關於旅遊購物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明確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和條件,以此增加違法成本,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激勵消費者積極維權,形成良性循環,有助於旅遊市場不斷規範。
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邵婷婷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表示:「低價旅遊團往往以低廉的價格吸引老年人參與,但在實際行程中卻充斥著大量的購物環節,甚至存在強制消費的情況。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老年人作為特殊消費群體,其權益更應得到特別關注和保護。
(張磊、何軍、賀偉、李麗、露娜、文文均為化名)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