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1年,周永剛冤案平反獲580萬元國家賠償

2024-12-21     影墨     3902

「周永剛已經拿到總額580萬元國家賠償,這是迄今為止國內冤錯案件最高的賠償。」12月19日,周永剛案辯護律師孫闊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2023年12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宣判周永剛無罪,這起發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糾正。

坐牢21年,周永剛冤案平反獲580萬元國家賠償2023年12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終審判決周永剛無罪

>>>冤案糾錯

服刑21年4個月零4天,出獄申請國家賠償

1970年3月出生的周永剛是內蒙古赤峰村民。1988年7月1日,當地兩女子慘遭姦殺。因首先發現屍體,周永剛被列為嫌疑人。

1988年8月,周永剛因涉嫌強姦、故意殺人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同年12月被執行逮捕,後被判處死緩。

周永剛表示,辦案機關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關鍵證據丟失,而且未做DNA鑑定。周永剛服刑期間曾寫血書申訴。

到2009年12月5日,周永剛走出赤峰監獄時,他已服刑21年4個月零4天。

2018年5月,周永剛委託北京闊達律師事務所孫闊律師作為代理人,向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次申訴。

根據孫闊律師的彙報意見,人大代表向自治區高院就該案提出書面全國人大代表個案監督意見。同時,自治區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再次複查後向自治區高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書。2021年4月,自治區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書,決定再審。

2023年12月20日,自治區高院公開宣判,認定定案證據不足,改判申請人無罪。

坐牢21年,周永剛冤案平反獲580萬元國家賠償

一年前的12月20日,他拿到無罪判決

今年5月,周永剛向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國賠委遞交《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除經濟賠償外,周永剛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在內蒙古自治區範圍內公開為其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坐牢21年,周永剛冤案平反獲580萬元國家賠償

今年5月,周永剛申請國家賠償

>>>漫長等待

18歲被抓在監獄度過整個青春,出獄已39歲

孫闊表示:「周永剛因故意殺人、強姦罪被判死緩,含冤入獄,年僅18歲的他在監獄度過了整個青春。在歷經21年4個月零4天的漫長等待後,被多次減刑的周永剛獲釋出獄時已39歲。」

「35年間,周永剛及其家人堅持申訴,終於等來了內蒙古自治區高院的無罪判決。2024年12月,自治區高院與周永剛就國家賠償達成調解意見,總計賠償周永剛被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80萬元,創下迄今為止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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