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四十三,離婚兩年,帶著上初中的兒子回了老家。說是「回」,其實也只是我娘家門口那三分地。十年前爸媽還在世的時候,就念叨著讓我和弟一人一半地基起房,說好以後我們姐弟各住一半,老了還能有個照應。可那時候我在城裡跟前夫打拚,沒當回事,現在人到中年,風風雨雨過了一圈,才知道什麼才是能靠得住的。
離婚那年,前夫凈身出戶倒也爽快,兒子跟了我,他爸每月給三千生活費。我攢了些私房錢,東拼西湊六十萬,打算回鄉建房,一是有個落腳地兒,二來孩子讀書也方便,鄉里學校雖然普通,但離家近,起碼有口熱飯吃,有個燈能亮。
房子從設計圖開始我就操心,三層,一樓做客廳廚房,二樓我和兒子的臥室,三樓留個陽光房,再做個書房。我想得很簡單,人生已經夠苦了,起碼以後有個不靠別人的地方,能安安穩穩地過日子。
我弟一開始還挺支持,說:「你回來也好,爸媽的地本來就是你一半。」可弟媳從我動工那天起就沒給過好臉色。
她每天站在廚房窗戶邊看著施工,一邊切菜一邊冷不丁冒一句:「哎呀,真有錢哦,六十萬蓋個房,嘖嘖。」她聲音不大不小,夠我聽見,也夠鄰居們聽得明白。
我裝沒聽見,只想著趕緊把房子蓋好,不給人留下話柄。可她哪是省油的燈,等我房子剛封頂,她就忍不住跳出來了。
「你這房子以後誰住啊?」她叉著腰站在我弟旁邊,臉上寫著不高興。
我笑笑:「我和兒子住啊,誰還能住?」
「可你這房子,跟咱家是挨著的,你又是嫁出去的,怎麼能回來分家產?」她理直氣壯,說得跟我在搶她的命根子似的。
我弟那會兒沒吭聲,只是皺了下眉。我知道他不好做,只好自己開口:「這是我爸媽生前答應給我的地,我也拿了自己的錢建的房,沒花你們一分錢,你這話說得可太寒人心了。」
弟媳翻了個白眼:「你倒是說得好聽,將來你要再嫁,房子是不是就變成你新男人的了?」
我當時氣得差點沒背過氣去。離婚女人建個房子怎麼就成了罪過?我不靠你不求你,你還嫌我礙事?
後來我小心問了我弟一句:「要是我將來真不在了,這房能不能留給我兒子?」
他愣了一下,嘆口氣:「你要是不在了,那也是咱家人,房子當然是小外甥的。」
我還沒來得及鬆口氣,弟媳在屋裡大喊:「他是外人!不是咱姓的人,憑什麼繼承咱家的地?」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房梁下,聽著牆上的風吹得嘩啦啦響,心裡五味雜陳。兒子從樓梯上下來,遞給我一杯熱牛奶,說:「媽,你別難過,有我在呢。等我長大了掙錢給你買個大房子,咱倆再也不用看別人臉色。」
我摸摸他頭,強笑:「傻孩子,你就是我最好的家。」
第二天我託了人把房產落了戶,寫了明明白白的:房子產權歸我,我百年之後由我兒子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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