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三十六,光棍一條,家裡人急得團團轉。相親了七八回,不是女方嫌我年紀大,就是看不上咱家條件。爹媽也慢慢認命了,只求我別一直單著,老了沒人端飯。
直到那天,村東頭的王大娘在我媽門口一邊嗑瓜子一邊說閒話:「哎喲,你們知道不,春花又守寡了,第二個男人也是三年就走人,可真是命硬啊,哪個男人碰上她都得折壽!」
我媽把手上的苞米葉一丟,眼珠子一轉,回屋後對我說:「你覺得春花咋樣?」
我差點嗆了口水:「哪個春花?那個兩次喪偶的?」
我媽拍了我一下:「你別聽別人瞎說,她日子過得挺不容易的,一個人拉扯倆孩子,還把地種得那麼好,屋裡屋外收拾得利利索索的。比你相的那些一個個拿手機當命的姑娘強多了。」
我其實早就注意過春花。她比我小三歲,長得不算艷,但乾淨利索。每次趕集碰上,她都笑著和我打招呼,帶著兩個孩子,一個背著一個牽著,說話柔聲細語,不慌不忙。
只是她那身世,村裡人私底下都說她「命硬」「克夫」。第一個丈夫是她高中同學,結婚一年多車禍沒了;第二個丈夫是隔壁村的離異男,跟她過了三年查出癌症,走得也快。村裡人都避之不及。
我心裡其實不是沒猶豫過,可說實話,我從小身體結實得很,爹說我小時候發燒都發得比別人「精神」。再說,命這種事,誰說得准呢?
我媽跟我爸一合計,覺得春花雖是寡婦,但人好、勤快、顧家,不僅自己吃得苦,還把倆孩子教得規矩,是塊過日子的料。於
是,老兩口背著我去找了春花的娘家,說了我們的意思。
那天晚上,我媽回來說:「她娘說得挺實在,說春花心裡一直怕再耽誤人,不敢再嫁。但要是真有人願意接受她和孩子,她願意踏踏實實過日子。」
我腦袋一熱,說了句:「那就試試唄!」
消息傳出去,全村都炸了。
「你說那老吳家小子腦子是不是有毛病?找誰不好,偏要找個『克夫的』?」
「這是不要命了?不信你看,三年內他也要出事。」
還有人半開玩笑說:「咱村以後的『死亡名單』上要多加一個了。」
我聽了也不是不難受,但心裡就是咽不下那口氣——人家一個女人,兩次送走丈夫,還能活得有模有樣,憑啥就被你們說成妖精一樣?
訂婚那天,春花穿了一身青色的長裙,梳了個簡單的髮髻,孩子們站在她身邊,眼裡滿是拘謹和不安。她望著我,輕輕說了一句:「你不怕我?」
我笑著說:「你是人,又不是鬼,我怕啥?」
她眼眶一下子就紅了。
結婚後,她把家裡收拾得井井有條。廚房變得乾淨明亮,牆角那口老水缸擦得能照出人影。她每天五點起床,先做好早飯,再送孩子上學,然後種地、喂雞、喂豬,一天下來腳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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