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一聽,笑著說:「我早就疊好了,就等你一句話了。」
我嘴角一彎,心底鬆了口氣。
我們仨回到家,我媽站在門口,看到我們回來,神情有點複雜。我迎上去,說:「媽,那天的事我已經知道了,我媳婦是有脾氣,但她沒錯,咱們以後說話都客氣點。」
我媽張了張嘴,最後只是點點頭。
倩沒再吭聲,只是抱著孩子走進了屋。
後來,我給家裡立了規矩:兒子是我和倩的,誰都不能隨意教訓。也讓老婆明白,家是咱倆的避風港,不是戰場。
從那以後,她雖然偶爾還會回娘家,但再沒超過兩天——她知道,不管有什麼事,我都會去接她回家。
這回她走了半月,我反而成了「座上賓」,但更重要的是,我也終於懂了:女人不是非得要個公道,她要的是一個肯為她出頭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