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陳露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非紀實。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
雖說我們在進入一段感情的時候,都希望這段感情能夠長久。但我們也知道,不是所有的事情,努力了,就一定會朝著我們希望的方向去發展。所以我和男朋友的這段感情,我希望能夠走進婚姻,但也在無聊的時候,想過無數分開的理由。
但我做夢都沒想到,我倆鬧分手的理由,壓根就不在我的猜測裡面。而是男朋友嫌我不懂事,說我厚臉皮,追求物質。可我是這樣的人嗎?我從來就不是呀?我和男朋友大學同學,不過當時他有女朋友,我雖然對他有好感,但也保持了適當的距離。
我倆在一起,是在大學畢業工作之後。進了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門,然後相處時間就多了起來。他先追求我的,我再三確認他已經分手,並且對他的好感,一直都還存在,所以就答應了做他的女朋友。
至於上一段感情的分手的理由,男朋友說是前女友要回老家,異地戀愛不合適。以及兩個人的三觀也不一致,三天兩頭吵架,感情也吵沒了,所以就分手了。我是後來才知道,在有些事情上面,我和他的三觀也是不一致的。
戀愛中,我倆感情不錯,當時各自租房,日常約會就是吃飯和看電影。我沒有讓他完全承擔開銷,可能他稍微付出多一些,但也不會多很多。後來我也曾計算過,其實和AA制,也沒啥區別,感覺他在經濟上,還是很計較,不願意吃一丁點的虧,即使我是他的女朋友。
但我沒有發現,導致後來我提出了讓他覺得不可思議的要求。戀愛2年之後,男朋友提出來同居。男朋友說要同居,我一開始還有點猶豫。但他說咱倆感情穩定,過兩年肯定要結婚的,為啥要浪費兩份房租?
男朋友還說:「你不同意,難道是準備不和我結婚?」這話一出,我沒有了拒絕的餘地,只能答應。其實同居之後的生活,確實還不錯,我工作相對輕鬆一點,下班時間也固定。所以家中的家務活和一日三餐,我包圓了。
一開始,家裡的開銷,我和男朋友各自拿出來一部分。然後記帳,用光了再各自拿一點出來。我是在同居4個月的時候,開口讓男朋友每個月的工資給我一半的。可是男朋友一聽就拒絕了,說我倆只是男女朋友,又不是夫妻,我怎麼能問他要一半的工資。
我無語了,為什麼不能要呢?再說了,這一半的工資又不是成了我的私房錢,包括日常開銷的呀。而且,我覺得同居和結婚其實沒有什麼區別,畢竟我倆的生活和普通的小夫妻是一樣的。男主外,女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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