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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七年後離婚,妻子讓我給她一套房換兒子撫養權,我給她一巴掌

2022-06-06 17:01     緣分     12165

結婚七年後離婚,妻子讓我給她一套房換兒子撫養權,我給她一巴掌

如今離婚很容易,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結束婚姻,離婚看似容易,但其實牽扯著方方面面,尤其是共同財產,倘若處理不公,有可能會引發新的矛盾。

夫妻離婚,倘若沒有孩子,離得比較快;如果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有可能夫妻會為了爭奪撫養權爭吵激烈,在現實中有些夫妻拿孩子的撫養權要挾,向另外一方提條件,這樣的做法對嗎?

都說婚姻有7年之癢,如今我和妻子走到了離婚這步,本來我想平平靜靜的結束這段婚姻,哪知妻子借孩子的撫養權為由,跟我提條件,這個條件讓我無法接受,在我看來,我的離婚決定無疑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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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郊區,爸媽都是普通的農民,靠著種植蔬菜大棚養著一家人。

都說望子成龍,爸媽希望我能夠出人頭地,但那年高考我落榜了,雖然爸媽讓我復讀,但我拒絕了,因為我擔心一旦復讀又考不上大學,我臉上更無光,所以我不顧爸媽的反對進城打工了。

剛開始我去了深圳打工,當時在家電子廠當普工,一月工資3000齣頭,在那裡乾了6年,我覺得打工終究不是出路,我想趁著年輕闖蕩一番,或許能夠干出一番事業。

我把這個想法告訴給了爸媽,他們全力支持我,後來我辭職回了老家創業了,在城東開一家麵館。

都說創業艱難,我深有體會,開麵館的頭兩年,生意一直不怎麼好,每個月收入勉勉強強能夠維持房租,直到後來城東陸陸續續開發了許多樓盤,入住的居民越來越多了,我的麵館生意才慢慢好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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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我在城裡買了兩套房子,一套我爸媽住,一套我自己住,在我事業成功之際,我邂逅的妻子小芳。小芳是農村人,當時在城東一家地產公司做銷售。

小芳每天去公司,都會要路過我的麵館,當然她也經常來我的麵館吃早餐,這樣一來二去我們倆就熟悉了,後來我在逛街的時候偶遇了小芳好幾次,我感覺這是老天給我們倆的緣分,隨著我們交往的深入,我們逐漸成為了無話不說的好朋友。

談了兩年我們倆結婚了,當時岳母要了10萬彩禮,不過小芳沒有帶一分陪嫁,當時我心裡有點想法,但爸媽勸我不要計較,還說既然結婚了就好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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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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