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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侵犯女粉絲、按摩師判無罪!地檢署上訴拼翻盤

2026-06-09 00:47     昀澤     1658

內容摘要

藝人NONO被控性侵女按摩師及女粉絲,士林地院一審判無罪。士林地檢署今(8日)依刑事訴訟法聲明上訴,將補提理由書,請求二審重新審理。

NONO侵犯女粉絲、按摩師判無罪!地檢署上訴拼翻盤

NONO侵犯女粉絲、按摩師獲判無罪獲判無罪,士檢今上訴。 (資料圖/ETtoday新聞雲)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道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多名女子指控性侵、性騷擾,其中按摩師、女粉絲的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案件,士林地方法院一審5月13日判無罪。士林地檢署今(8)日表示,檢察官收受判決後,已於今日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先行聲明上訴,後續將依法補提上訴理由,全案將進入二審攻防。

士林地檢署表示,陳姓被告涉妨害性自主案件,日前經士林地院以114年度侵訴字第35號判決無罪,檢察官收受判決後,已於今(8日)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先行聲明上訴,保留上訴權並啟動二審程序;後續將依法補提上訴理由書,具體說明認為一審判決不當之處,請求二審法院重新審理。

一審無罪理由指出,2023年5月起,台灣爆發一連串「#MeToo」運動,許多受害者打破沉默,透過媒體及個人社群公開受害經過。原本選擇隱忍的女按摩師、女粉絲,因看到其他人公開指控陳宣裕後受到鼓舞,才陸續揭發相關事件。警方隨後於2023年8月2日持搜索票,前往陳宣裕位於台北市內湖、南港住處搜索,並查扣手機等物。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刑事審判必須依證據認定犯罪事實,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若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就應諭知無罪。法院並說明,性侵害案件具有隱密性,被害人陳述雖是重要證據方法,但仍不能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必須有其他具有關聯性的補強證據,足以佐證指述並非虛構,才能作為論罪基礎。

針對女按摩師部分,法院認為,女按摩師歷次指述雖大致相符,但法院調查相關證人後發現,她在會館任職時的主管與同事,均未曾聽聞她遭陳宣裕強制性交;女按摩師事發後也未向他人陳述或求救。法院並指出,該會館包廂門不能上鎖,門上有玻璃窗孔可供幹部巡視,隔音也不好,若女按摩師當時遭強制性交,理應可透過敲打牆壁、大聲喊叫、衝出包廂等方式求助,但卷內未見相關反應。

法院也提到,女按摩師稱事發後曾到婦產科就診,醫師告知有撕裂傷,但診所函覆指出,2012年至2014年間看診紀錄多為性行為後骨盆腔發炎及感染問題,沒有因性行為導致生殖器外傷的症狀紀錄。法院因此認為,相關就診紀錄不足以作為女按摩師指訴遭性侵的補強證據。

針對女粉絲部分,法院認為,女粉絲指稱在台北市松山區延吉街路邊陳宣裕車上遭強吻、摸胸,但該處並非人煙稀少地點。法院指出,若女粉絲遭強制猥褻,應可於掙脫後立刻下車、向路人求救或報警處理;但女粉絲並未立即下車,而是繼續由陳宣裕載離現場,直到中途才以家中有事為由要求下車,事後也未報警或向他人提及。法院認為,女粉絲後續反應與一般遭強制猥褻被害人的反應有異,且其指述也欠缺其他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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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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