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叫蘇倩,31歲,本科畢業。原本我在老家有穩定的工作,卻在28歲談婚論嫁時,讓第二任男友周洋(化名)害慘了。
我們當地彩禮20萬起步,我爸媽商量要30萬,再陪嫁10萬,最後錢都讓我帶走。
周洋說我和前男友同居過,在他們那同居就算二婚,彩禮最多給一半,10萬。
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熱戀時我們說好彼此坦誠,我主動承認和前任同居。周洋害羞,說他只有兩次相親經歷,隨後我們也開始同居。
現在周洋卻把我過往的歷史拿出來討價還價,我感覺被羞辱了,氣呼呼地質問他:我又沒有領結婚證,你說,我怎麼就成二婚了?
我們當天吵得很兇,最後周洋決絕提出分手。
同居半年多不能就這麼算了,我咽不下這口氣,過幾天去他家理論要賠償,結果卻捅了馬蜂窩。
周洋不但一分錢不給,還把問題發到網上,就到底該不該給同居女友賠償,發起了討論。
我們是熟人介紹的,事情鬧大後線上線下輿論一邊倒譴責我,說我未婚同居不自愛,要補償更是不自愛。
更過分的是,一天早晨我爸開院門見大門上被掛了一雙舊鞋,氣得他想罵都罵不出聲。
「同居」二字成了扎在我們全家心裡的一根刺,為了躲避輿論暴力,我只好辭掉大好工作,遠走省城打工。
2
那段時間我想死的心都有,只好每天緊跟996節奏,以多掙加班費為由自我麻醉。
從公交站到出租屋,抄近路有一條百米長的胡同。有天晚上加班回來,我走到一半發現前面路燈壞了,黑乎乎一片。我猶豫一下後決定加快腳步通過,結果牆根兒陰影里,突然跳出一個人搶我肩上的包。
爭搶中,我摔倒在地。
對方蹲下身拿到包後想趁機劫色,卻猛然向前狗吃屎來了個跟頭,爬起來要跑又被人踹一腳,這才扔下包落荒而逃。
我嚇得哆嗦成一團,因為借著月光,看到又一個男人朝我走來。
來人到近前問我有沒有受傷。他低緩磁性的聲音讓我一下有了安全感,如夢初醒得知自己被救了,我爬起來連聲感謝後說要報/警抓壞人。
那人過去把包撿起還給我,說倘若壞人最後沒抓到,被對方知道報復麻煩就大了,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說至少可以宣傳他見義勇為的行為。他說老百姓要那個虛名沒用,掙錢過日子最踏實。
走出胡同前面有三個小區,那人問我去哪時,才知道我們住同一個小區,於是繼續結伴而行。
路上對方說,他是不遠處一家飯店的廚師,每天差不多這個時間回來。以後我若是需要可以等他一起過胡同,或繞遠走大馬路回去,這一片外來人口多,魚龍混雜,多注意點安全沒虧吃。
這是我從家裡出來後,第一次聽到關心的話語,本能地先從心裡熱起來。
萍水相逢就出手相救,還處處為我安全考慮,如此大恩哪能忘?於是我主動要了對方的聯繫方式,知道他叫孟翔。
3
第二天下班,我找到那家飯店,坐下後打電話告訴孟翔我在他們飯店,第12桌,請他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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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孟翔笑著說,廚師不能進餐飲區,除非受到投訴,讓我好好享用,他一定亮絕活,最後他還暖暖地提醒:量大,一個菜就夠。
我點了松仁玉米,菜端上來不單是量大,色、香、味俱全,迎面撲來,胃口頓時大開。
這人廚藝真不錯,在這小飯店有點屈才。
回出租屋路上,孟翔告訴我他是汶川人,當年地震全家遇難,他自己因在外打工才躲過一劫。
我問他說話怎麼一點不像四川人,他說他17歲出來走南闖北,口音早就雜了。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原來他也不比我大多少。
論學歷,孟翔和我前兩任男友沒法比,但同在異鄉為異客,兩顆孤獨的心迅速碰出火花。交往一段時間後,我們同居了。
不久後,我意外懷孕。
4
和第一任男友同居時,我做過兩次人流手術,大夫當時說我子宮弱,再流產可能終生不育,所以這次最好是生下來。
生下來就得結婚,結婚就得回老家辦婚禮,婚禮上誰要是嘴欠,把我「同居」「二婚」「要賠償」等舊聞告訴孟翔,可能婚禮沒結束,我們就得散夥。
一連串問題讓我心生膽怯,再膽怯也必須張嘴談,肚子不等人。
孟翔聽我弱弱地提領證結婚的想法後,說他們老家有結婚祭祖的習俗,新人婚前必須帶供品去墳前祭拜長輩。這也是夫家承認新媳婦為家族成員的一種儀式。
但現在因為疫情,跨省回老家得隔離半個月,回來還要隔離半個月,時間上耽誤不起,對孩子也不好。
省內不用隔離,他建議把我爸媽接過來見個面,先得到二老認可,結婚辦酒席可以緩一緩。但趁現在房價低迷可以先買房,好讓孩子生下來有一個穩定的家。
孟翔說他有60萬積蓄,說完他立即轉帳給了我,還說另有3萬借給了好兄弟張健。
張健是孟翔唯一的朋友,腦子笨,到哪打工都被欺負,所以一直跟著他,二人如親兄弟。
孟翔說張健當年沒錢給他爸辦喪事,是他拿錢出來老爺子才入土為安,但他根本沒打算把錢要回來。
世上竟有這樣仗義的男人!我心裡感動得稀里嘩啦,更感動的是孟翔說我和孩子是他唯一的親人,我覺得哪房子好就買哪,房本寫我名字就可以,錢不夠他可以找老闆借。
周洋因30萬彩禮說我同居二婚,彩禮減半,孟翔二話不說就拿出全部家底給我,這才是值得我用一輩子去愛的男人。
我說:不用,我有20萬,我爸媽還答應給10萬嫁妝,買一套小房子足夠了。
結婚證是一種保障,房本更是一種實在的保障,孟翔的建議正和我意,其他事情可以等孩子生下來再說。
5
兒子出生後我成了全職太太,孟翔一如既往早出晚歸去飯店上班,突然有一天他說提辭職不幹了。
早晨他上班還好好的,晚上回來就說辭職,他不是又替張張健出頭和老闆打起來了吧?
我私下給張建打電話,對方說老闆前腳要提拔孟翔當廚師長,他隨後就提出了辭職。
家裡三口人全孟翔一個人掙錢,當廚師長一個月能多掙兩千,那可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我問張健,辭職得有原因吧,他說不知道,反正孟翔辭職他就跟著辭。
有錢不掙這不是傻嗎?氣得我憋足了勁等孟翔回來吵架,可人家壓根不跟我吵。
孟翔說因為疫情飯店生意普遍不好,看形勢他們飯店也堅持不了多久,與其等著被遣散,不如趁早另謀出路。
孟翔說的是事實,問題是廚師換工作,不還是廚師嗎?
6
沒想到,三天後,孟翔跨界找到一份新工作,一個令我絞盡腦汁都想不到的職業——外賣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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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有一天,我路過孟翔工作的那家飯店,發現暫停營業告示,我不得不佩服他的遠見。
很多行業受疫情影響不景氣,快遞除外。
孟翔勤快腦子活,收入比過去多很多,中午還能偶爾在家裡吃飯陪孩子。苦的是他每天戴著全封閉頭盔,騎電動車往來於大街小巷,臉捂得比我還白皙。
天熱時,我怕他捂中暑了,從網上買了一個普通的安全帽,結果招致他一頓臭罵。
孟翔說戴我買的安全帽還得戴口罩,忘戴或不小心掉了,很多地方進不去,他的頭盔既保護頭部安全又能隔離病毒,一舉兩得。
張嘴就是道理,但全封閉頭盔功能再多,也只能保護頭部,其他部位受傷怎麼辦?
7
換頭盔的事情過去沒兩天,孟翔從外一瘸一拐回家,褲腿上還扯開一個大口子。
我扶他在沙發上坐下,脫下衣服見他後背和左腿腿肚子上有兩大片淤青,嚇得我不禁扭頭閉眼,恢復常態,我連聲問:誰給撞的?怎麼不去醫院?報/警了嗎?
孟翔忍著疼痛說,他停車正在馬路邊打電話,另一個騎手兩眼只顧尋找目的地,從後面直接撞過來。
對方一個勁道歉,說他從鄉下剛來不認識路,著急找送貨地點才沒注意到前方有人。
孟翔說見那人可憐,就讓他走了。
我急赤白臉說:把人撞成這樣,不去醫院也該賠點醫藥費吧,萬一傷到骨頭找誰去?
錢錢錢,就知道錢,一個剛進城的農民工,跟他要兩萬,他有嗎?孟翔一臉煩躁地對我大吼。
我嚇得突然僵住了,仿佛眼前坐著的是個陌生人,沒有一點過去的體貼、擔當、沉穩。
孟翔覺出自己失態,費力地挪一下身子,疼得深吸一口氣說:對不起,剛才被投訴,我有點急。
我從驚愕中醒來,心疼地說咱們去醫院吧,真傷到骨頭怎麼辦。
孟翔說沒事,傷到骨頭他不可能把車推回家,讓我去給他買瓶紅花油,揉揉第二天就好了。
我下樓在樓梯口看到變形嚴重的車輪,納悶:電動車撞電動車,怎麼撞成這樣?
8
第二天我買早點回來,見幾個/警/察正在客廳給孟翔戴手銬,我衝過去著急忙火地說:孟翔是被撞,不是肇事逃逸,抓錯人了!
一個警/察/說:此人確實不是肇事逃逸,但他不叫孟翔,叫岳群,在逃12年殺/人/犯,網上在逃人員有他的信息。
我扭頭看孟翔,希望他說搞錯了,結果他卻連頭都不敢抬,最後是孩子的哭聲,讓他把頭轉向門外。
人被帶走後,我抱著孩子上網查尋,孟翔原來真叫岳群,原籍安徽,12年前/殺/妻/後潛逃。
我一下子癱倒在地,怎麼會這樣?
其實仔細想想,孟翔一些行為早有端倪。
我們相識就是在晚上,同居後從來沒有在白天一起逛街過,連買房這麼大的事,他都是我一個人做主。
我當初以為他工作忙脫不開身,對我放心,實際是他怕自己白天出來碰到熟人被認出來。
他廚藝高超卻紆尊降貴小飯店後廚,同樣是為了便於隱藏身份;提拔當廚師長就辭職,因為廚師長要經常拋頭露面。
當外賣騎手,他一直戴全包圍頭盔,疫情未去,這樣戴把臉藏起來很正常。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事後我得知,孟翔是在紅綠燈路口被一輛剎車不及時的寶馬撞倒,車主下車問他怎麼樣,他起身撿起落地的頭盔,戴好後說沒事,扶起車就走。
車主有過碰人私了後又被要挾的經歷,他擔心孟翔事後以肇事逃逸之名報/警,那樣性質就惡劣了,於是果斷報/警。
孟翔的反常之舉引起/警/方注意,他們調取了現場視頻,頭盔甩出後孟翔面目全露,真實身份也藏不住了。
儘管他是用張健的身份證註冊的外賣騎手,但找到了張建自然就找到了他。
張健實際也是孟翔精挑細選出來的朋友,沒有身份證他寸步難行,所以他選中腦子不太靈光的張健當拐棍。
9
孟翔以疫情和祭祖為名推遲領結婚證,因為他身/份/證/是假的;他把錢交給我去買房,也是因為身/份/證是假的。
假/身/份/證,假名字,連老家四川也是假的,就我給他生的半歲大的兒子是真的。
現在即使我有能力把兒子養大,將來又怎麼向他解釋這一切呢?難道要我告訴他,這就是未婚同居的下場?
我去探監孟翔,不,岳群,他說他每晚睡覺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到來,所以我懷孕後他就把所有積蓄都給了我。他借張健的3萬,實際也是為了籠絡住他。
3萬買來一個死黨,60萬買走我後半生。開車方向錯了可以掉頭,人生選擇錯了只能自己買單。
人不會在同一個地方摔倒兩次,我卻摔倒三次,三次同居,結局一次比一次慘。
因為同居對男人和女人影響不一樣。對女人而言,健康、名聲只有一次,沒看清人就同居,多半會淪為對方生活中的過客和旁觀者眼中的笑柄,比如我。
曾經聽人說過:你匆匆忙忙的嫁人,就是甘冒不幸者的風險,而這種不幸,有可能會致命。
而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女性一定要睜大眼睛,不要因為孤獨、寂寞和所謂的時尚而迷失自我。